封面新聞記者 刁明康
12月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云南“保姆投毒冤案”主角錢仁風(曾用名錢仁鳳)處獲悉,云南省高院已于一周前將172.3萬元國家賠償金打入她的個人賬戶。
“先還賬,接下來再說下一步的事。”她告訴記者,目前正在云南處理家里的事,過段時間還會回廣州工作。
172.3萬元國家賠償金已收拿到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縣“星蕊寶寶園”幼兒園發生投毒案,一名2歲女童因“攝入毒鼠強”身亡。當晚,幼兒園17歲的保姆錢仁風被鎖定為嫌疑人,后被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
在獄中,錢仁風不斷申訴。檢方復查發現,錢仁風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宣布錢仁風無罪,當庭釋放。至此,錢仁風已被關押、服刑近14年。
2016年8月初,云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正式裁定:按照國家賠償標準,向錢仁風支付172.3萬元的國家賠償。出獄后的錢仁風,跟社會已完全脫節。沒見過智能手機,不會玩微信,不懂電腦不會上網。在好心人的牽線搭橋下,她來到廣州一家工廠打工,每月能有3000元左右的工資。
12月6日,她告訴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一周前,云南省高院將這筆錢打到了她的賬戶,她暫時從廣州回到云南家中處理一些事。
“這些年為了給我伸冤,表姐、堂哥、侄子,等等親戚都在幫我借錢,必須先還上。”對于這筆錢的使用,她說首先是還賬,其次再考慮買房或者做生意。不過,過幾天,待處理完家事,她還是會先回廣州工作。
案件進展:昭通刑警正啟動案件再偵
從2002年錢仁風所在的幼兒園投毒案發,到2010年該幼兒園被人縱火5次,且前三次是縱火、投毒、縱火交叉進行。
投毒案發當晚,幼兒死亡。園長朱梅一家為了賠償宣布破產,朱梅的父親四處打工還債,朱梅也在縣城另謀了一份職業。云南省高檢的調查卷宗顯示,有3名警察在錢仁風的口供上造假。
眾多線索表明,幼兒園投毒和縱火可能系同一人或同一團伙作案。所以,包括錢仁風的律師楊柱、朱梅、被毒死女兒的家長候老六等 人都認為,朱家接連遭縱火和投毒并非偶然,警方應將兩案并案偵查。
今年8月9日,他們共同向云南省公安廳提交了希望并案偵查的請求。
朱梅父親朱明華此前告訴封面新聞記者,9月5日,他在工地上打工,來了兩位昭通市刑警支隊的警察,詳細了解了他家被5次縱火的案子,并告訴他,昭通市公安部門正著手調查真兇。
12月6日,封面新聞記者再次致電朱明華。不過,他表示,從那以后,未有警察再來找他,他不知道案件調查到什么程度了。記者通過電話聯系昭通市公安局政治部門試圖了解調查進展,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云南巧家一幼兒園保姆被指“投毒”坐冤獄13年
2002年,云南巧家縣一幼兒園發生一起重大投毒案。1名兩歲女童“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脫險。幼兒園17歲的保姆錢仁風被認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被判處無期徒刑。但錢仁風通過各種途徑喊冤,堅稱自己是屈打成招,作案另有其人,真兇卻并未受到調查。
2011年,錢仁鳳的律師楊柱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再審申請書。同年12月16日,省高院認為,原審所認定的證據經過原審法庭的質證、認證,證據客觀真實,能夠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駁回錢仁鳳的再審申請書。
2013年7月29日,云南省檢察院調取了錢仁鳳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復查。
錢仁鳳入獄服刑已經12年,當年的未成年少女如今已屆而立。 按照當年的刑事訴訟法計算,如無意外,錢仁鳳至少要到2015年才能出獄。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日,云南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2015年5月11日,錢仁鳳案將再審,云南省某監獄。面對幫自己申訴了5年的律師楊柱,女犯人錢仁鳳露出了笑容:“終于看到一點希望了!”律師楊柱說。她其實沒有很開心,更多的是心情復雜。
2015年9月29日,在時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開庭再審錢仁鳳投毒案。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對錢仁鳳投放危險物質再審案進行宣判,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錢仁鳳無罪,當庭釋放。
2015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及相關政法部門已成立調查組,調查錢仁風無罪案中偵查、批捕、公訴、審判的問題。
2016年6月1日,錢仁風向云南省高院院申請國家賠償。云南省高院于2016年6月3日立案受理,并于2016年7月8日依法公開舉行了聽證,聽證會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在媒體的見證下,公開向錢仁風鞠躬賠禮道歉。錢仁風當場表示接受道歉。
2016年8月9日上午9:30,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向“巧家保姆投毒案”當事人錢仁風的特別授權委托代理人送達了國家賠償決定書。當事人錢仁風在蒙冤入獄近14年獲釋后得到賠償金人民幣172385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