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賣“尸頭”?這么倒胃口的事,竟然就出現在微信朋友圈。近日,有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山東等地也有這樣的買賣。據報道,這些尸頭標本都來源于遺體捐獻,制作尸頭標本的地方在河南,想要10個甚至20個都沒問題。
既然這些尸頭來自于捐獻的遺體,那些生前捐獻遺體的死者及家屬與捐獻機構之間達成的協議是否得到了遵守?為何其遺體會被倒賣?這不僅是對逝者的不尊重,也是對這些捐獻者家屬的傷害。
《南京市遺體和器官捐獻條例》第四條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遺體和器官,禁止將捐獻的遺體和器官用于醫學的科研、教學和臨床移植以外的其他活動。
但是,盡管包括南京在內的少數地區出臺了有關遺體捐獻的地方性法律,但國家法律法規對此仍是一片空白。對此就有必要制訂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嚴格禁止將捐獻遺體用于買賣。
具體而言,有必要追查尸體來源,如果捐獻機構擅自將捐獻的遺體和器官進行買賣,從中漁利,則要嚴厲追究其責任。
尸頭在朋友圈公然叫賣,令人驚悚的背后,是國內遺體捐獻的混亂與失序。除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不能讓遺體捐獻者的善心被唯利是圖的人繼續利用,這不僅辜負了遺體捐獻者,也是在透支捐獻機構的公信力,傷害的是社會公益與公眾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