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大今年已57歲,在家中六名兄妹中排行老大,因拒絕支付每月200元的贍養費給老母親,被泗洪法院拘留十五日。然而當法院執行員向其送達拘留通知書時,他第一個反應就是立即給其近八十歲高齡的母親打電話,讓其迅速到執行局來“救”他,并“大方”地表示他會付出租車費,即便100元也無所謂。
李老太一生養育四兒二女,用她自己的話說,在那個缺衣少食的年代,寧愿自己餓著,也從未讓孩子們受一丁點的委屈。
今年6月,李老太在與子女們協商未果的情況下,一紙訴狀將其中五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承擔自2016年6月以后的贍養費每人每月200元,并平均分擔之前的醫藥費12173.04元。法院判決后,五名子女無一人自動履行。同年8月17日,李老太申請至泗洪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中,執行員多次電話聯系老太的五名子女,他們不是稱沒錢,就是稱在外地旅游沒時間。
12月3日,當法院執行人員將李老大及李老四(其余三人均在外出打工)強行帶至執行局談話時,李老大依舊在為自己狡辯。
執行人員:“為什么不贍養你母親?”
李老大:“我養了,不久前我還給了她10斤米。我現在年紀大了,也有病,家里又困難,母親她有自己的收入。”
執行人員:“10斤米,你好大方!你年紀再大,還能大過你母親?你有病,想沒想過你母親也有病?當初你父母兩人能將你兄妹六人養大,現在你們六人卻養不了你母親一人?”
李老大:“唉喲,小時候她若將我掐死,才好了呢!”
執行人員:“這么說,你母親將你撫養長大是做錯了?”
李老大:“那不至于。”
執行人員:“是你母親讓你來到這個世上受苦了嗎?”
“……”
執行人員:“你也是生兒育女的人,你就不怕將來你的子女也不贍養你嗎?”
“……”
面對法院執行人員的步步緊逼,李老大終于沉默不語了。
經過對李老大的搜查,執行人員從其身上搜出現金1372元。李老四經過說服教育,悔恨不已,當場寫下保證書,保證從此后會善待母親,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鑒于李老大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義務,法院暫對其拘留十五日,視今后情況將對其采取更嚴厲的懲罰措施。
面對兒子被拘留,李老太哽咽不止,她說自己沒有教育好子女,當初太溺愛孩子,以至于孩子們只知道一味索取,而不思回報。(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