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那么,是誰有這么大能耐,動了銀行賬上的錢?又是怎么做到的?經過調查,警方發現這個案子另有隱情。昨天,紹興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巨額詐騙案。被告人之一的盧某,今年57歲,衢州龍游人。從外表看去,他是個大老板,管理著四家大型公司,業務涉及金融、工程、貿易、造紙等多個行業,號稱“每天進出幾千萬元”。
2011年3月,盧某因在建德有工程項目,需大量資金周轉,便找到蘇州一家金融投資公司的老總錢某。錢某主要做資金中介,盧某希望錢某能夠幫忙找到大筆資金,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很快,錢某就通過自己公司的員工聯系到了受害人林某。
起訴書指控,盧某、錢某等人通過以上方式,將林某的1350萬元轉走,除去支付的利息126.9萬元,實際騙得人民幣1223.1萬元。所騙取的資金,大部分被盧某用于歸還債務、支付另外數筆借貸的高額利息。
事實上,這并非盧某等人第一次使用這種方式詐騙。在此之前,盧某伙同錢某等人,在江蘇騙取了約7.78億元的資金,以還本付息的方式歸還約4.47億元,實際騙得人民幣約3.3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