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霸道男友,泰安單身媽被非法拘禁40多天還遭毒打!
男逼女友辭職,又拿走錢和手機,讓她專職陪自己游山玩水一個多月,如有逃跑或稍不聽話就毒打,甚至無緣無故就打人……14日,泰安警方在巡查時,解救下一位來自濟寧的女子。經調查取證后,將這名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霸道男子刑事拘留。
破損車引交警猜疑,車上女子眼神求助
14日15:00,泰安交警支隊城西大隊二中隊中隊長許峰在泰山火車站執勤時,看到一輛牌照為魯HA×××2的白色雪佛蘭轎車行駛有些異常。這輛車沿龍潭路由南向北行駛,司機在看到路邊執勤的民警時突然放慢速度,一會走走、又一會停停。這輛車的前擋風玻璃破裂,司機用膠帶從車內貼住了破洞,后擋風玻璃被砸了一個大洞,沒有修補還透著氣。
許峰感覺這輛車很可能有問題,于是和正在附近執勤的民警韓同彬、王波一起,攔停車輛進行檢查。
在檢查完司機郝某提供的車輛手續后,民警沒發現問題,但郝某說話時吞吞吐吐,解釋不清車玻璃破損的原因,一拿回手續就急著想離開。后座上坐著一名年輕女子,在民警檢查時一句話也沒說,卻在通過眼神暗示民警什么。民警意識到其中有問題,于是把兩人帶往崗亭詢問,同時向指揮中心匯報,聯系派出所、刑警大隊共同介入。
剛答應做他女友,就被迫辭掉工作
在站前派出所,男子和女子單獨接受了警方的詢問。感覺到安全的女子突然放聲大哭起來,告訴民警她已經被男子非法拘禁了40多天,每天都提心吊膽,不知什么時候就會挨打。
女子賀某和同車男子郝某是男女朋友關系,今年都是28歲。賀某說,她和郝某是在一次朋友間的聚會上認識的。賀某是一位離婚5年的單身母親,曾在一家金融機構工作,長相靚麗有氣質。郝某家里做生意,家庭情況比賀某好不少,本人近1米8的身高,也很帥氣。
兩人相識后互相有好感,郝某對賀某噓寒問暖,時常照顧她。賀某說,兩人認識的時候,郝某還沒離婚,但郝某向她承諾,因為夫妻關系不好,他會盡快離婚娶賀某,兩人一起白頭到老。隨后,郝某離了婚,兩人開始處男女朋友。
“我答應和他交往以后,他就不是剛認識時那樣了。”賀某說,郝某像變了個人,強迫她辭去原先的工作,所有事情都要聽他的,跟著他四處游玩,稍不如意就拳腳相加。10月份,郝某再次強迫賀某和他出門游玩,先后在濟寧、濟南和泰安轉悠,不允許賀某回家,也不讓她和外界有其他聯系,只允許和他一個人生活。
以前曾幾次報警,男友悔改只是空言
看上去是郎才女貌的一對,賀某卻沒有過上如意的生活。郝某對賀某前一天還殷勤遞上碗筷,隔天就帶到荒郊野外打上一頓。賀某每逃跑一次,都要挨一頓打。
“他這么對你,你怎么不想辦法報警?”民警詢問賀某,賀某的眼淚再次掉了下來。賀某說,手機和錢都被郝某掌控,他寸步不離她的身邊,連上廁所也緊盯著。有一次,賀某悄悄給朋友打電話,請朋友救她。朋友設了一桌酒席,請兩人吃飯。吃飯過程中,朋友以上廁所的名義把賀某帶走。賀某回到家后不久,郝某就找上門,一通打砸還威脅她別想再離開。
賀某告訴民警,她曾在幾次挨打后向濟寧警方報案,但兩人是男女朋友關系,警方只能調解。每報一次案,郝某面對民警都會答應悔改,但事情過去后就找茬打賀某。“我最怕他說帶我去一個新地方玩,不知道哪一會兒他就打我。”賀某說,郝某不上班,開支全由父母承擔,沒事就開車帶她四處轉悠,喜歡在荒郊野外打她,“有時候沒發生什么,他突然就打我。”
在被打多次后,賀某說自己不敢再逃跑了,也不敢提分手,只得乖乖跟著郝某。從10月份被郝某帶出門,兩人一直在濟寧轉悠,晚上不回家只住在賓館。11日,賀某被郝某帶到濟南游玩,14日又開車來到泰安。
經泰山區刑警隊、站前派出所調查,賀某舉報情況基本屬實,已于11月15日對郝某非法拘禁他人一案立案偵查,并于當日將郝某刑事拘留,羈押在泰安市看守所,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如果不是這次被泰安警方解救,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要持續多久。”賀某說。目前賀某已經安全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