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珠,女,1946 年出生,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涉嫌貪污犯罪,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 A-745/7-2003。2003 年 4 月,楊秀珠獲悉犯罪行為敗露后外逃,先后竄逃至中國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其間,楊秀珠還向法國、荷蘭先后提出 " 避難 " 申請。在申請被有關國家駁回后,楊秀珠于 2014 年 5 月逃往美國并再次提出 " 避難 " 申請。
2014 年以來,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領導下,中央追逃辦統籌各方面力量,積極利用外交、司法、執法、反洗錢和反腐敗等多種合作渠道,持續保持對楊秀珠高壓態勢,同時向楊秀珠介紹我有關政策,勸其放棄抵抗,投案自首,以依法得到寬大處理。楊秀珠由最初 " 死也要死在美國 ",到 " 有回國念頭 ",直至最終主動撤銷 " 避難 " 申請,作出回國投案自首的決定。
楊秀珠歸案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楊秀珠外逃美國后,中方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反腐敗工作組渠道向美方提出協助遣返楊秀珠的請求,并提供了相關證據和線索,美方遂將其逮捕并羈押。2014 年 12 月,楊秀珠案被確定為中美 5 起重點追逃案件之一,雙方指定專人,集中力量突破。中美聯合工作組多次開展實地調查取證,楊秀珠涉案資產被依法凍結和追繳,案件不斷取得重要進展。
楊秀珠的歸案,再次表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再次證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腐敗分子想躲進 " 避罪天堂 " 是癡心妄想。中央追逃辦負責人重申,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永遠在路上,在逃的腐敗分子必須認清形勢,放棄幻想,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