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其養母(也是其親姑媽)馮萬容懷疑小蓮偷錢,一怒之下用刀割傷其頸部,并剁掉其右手兩根手指。事發后,馮萬容自殘割傷手腕和頸部并從三樓跳下,幸被丈夫王森洪接住,但王森洪也因此受傷。目前,一家三口均在醫院接受治療,宜賓市南溪區警方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事發 養母傷女后跳樓,被丈夫接住
11月10日18時左右,家住南溪留賓鄉的村民曾華榜正在院壩里收拾東西,突然看到對面鄰居王森洪家樓上,王森洪的老婆馮萬容渾身是血,翻上樓頂。“馮二姐要跳樓,要不得!”曾華榜大聲對其呼喊,但沒有能阻止馮萬容的行為。
剛剛從外面回來的王森洪前腳踏進屋,便聽到對面鄰居叫喊。他趕緊跑出來,抬頭望向房頂時,老婆馮萬容已經墜下,王森洪本能伸出雙臂,將馮萬容接住。隨后,王森洪栽倒在地,失去知覺。鄰居何茂英、曾華榜等人跑到王家院壩時,只見馮萬容和王森洪已癱倒在地,昏迷不醒。
“娃兒呢?”就在眾人手忙腳亂開始給兩人急救時,抬頭看見10歲的小蓮無力地趴在二樓窗臺,滿臉是血,已沒了聲響。鄰居們迅速沖上樓,將小蓮抱下來,發現其頸部被割破,鮮血直流,多次張嘴卻說不了話,右手掌則血肉模糊,有手指已被剁掉缺失。
接到報警后,南溪區公安分局留賓鄉派出所民警和當地村干部迅速前往救援,南溪區人民醫院派出兩部救護車趕往現場搶救。由于南溪及宜賓的醫院均不具備搶救頸傷患者的條件,南溪當地醫院連夜將小蓮送往瀘州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院搶救。
馮萬容因手腕和頸部割傷,被送往南溪人民醫院搶救;王森洪受沖擊傷,也同時入院治療。
身世 傷人的養母,其實是姑媽
11月13日,小蓮的爺爺王家志指著臨公路的一間房屋的二樓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當晚,馮萬容拿了家里的菜刀,在自己臥室對女兒揮刀。王家志說,當時家里有三個人,奶奶鄧清泉在樓下廚房,孫女和兒媳在樓上,事發前沒有聽到爭吵和呼救,因此家人并不知道兩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什么沖突。
據了解,馮萬容是南溪區仙臨鎮人,曾有過一次婚姻。十多年前,馮萬容與大她兩歲的王森洪結婚,婚后沒有生育。小蓮與馮萬容并非普通的養母養女關系,馮萬容是小蓮的親姑媽。王森洪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小蓮實際上是馮萬容胞兄馮先云的女兒,因此她叫馮萬容并不是叫媽媽,而是一直叫二爸(注:川南有喊姑姑為二爸三爸的習慣)。
記者了解到,小蓮的親生母親在生下她后不久離開,其父常年在外打工,姑媽見她可憐,便將其收養。為了給小蓮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馮萬容和王森洪也常年外出打工,翻修了房子,還攢下幾萬元存款。鄰居們證實,近十年來無論是馮萬容夫婦還是爺爺奶奶,都把小蓮視為己出,十分疼愛。多位鄰居及村干部向記者證實,馮萬容對小蓮非常疼愛,其打工受苦,就是一心想把小蓮培養成材。
“這次回來,也是為了多陪伴孩子。”不過,王森洪說,孩子大了,養成了小偷小摸的習慣,兩口子回來準備一邊做點小生意,一邊帶著孩子讀書。
推測 悲劇背后,養母恨鐵不成鋼?
在南溪區人民醫院,王森洪住在五樓,馮萬容住在四樓搶救室。因為頸部受傷纏著繃帶,馮萬容還不能開口說話。王森洪告訴記者,這兩天來,無論是王家還是馮家的親朋好友,都只到醫院看望他,沒人愿意去看馮萬容。因此,他只要沒輸液時,就會抽時間去陪陪馮萬容,“她很自責,怕她想不開。”
據當地村干部介紹,事發前兩天,王森洪與馮萬容因瑣事發生矛盾,通知了村委和派出所調解,險些離婚。王森洪曾主張要女兒的撫養權,馮萬容不同意。經調解,雙方矛盾化解,馮萬容去南溪親友家玩了一天,10日回來接小蓮放學,下午還給孩子輔導了作業。
王森洪稱,他后來得知,當天接孩子時,馮萬容看到女兒在學校門口買了零食,回家問起,家里大人都沒給她那么多錢。反復追問,女兒一會說是拿同學的錢,一會說是拿家里的錢,“家里已經不止一次發現她偷偷拿錢。”王森洪說,這次回來也有鄰居反映,這讓一向要強的馮萬容難以接受,“有種恨鐵不成鋼的憤怒……加上本身就有氣,可能就喪失了理智,發泄到了孩子身上。”
王家志告訴記者,兒媳砍傷孫女后自殘,“可能以為娃兒沒救了,她就砍傷自己,從樓上跳下來。”記者注意到,馮萬容跳下來的地方距離水泥地面約八米遠,如果不是王森洪剛好回家接住她,后果不堪設想。
進展 孩子脫離生命危險,警方介入調查
成都商報記者11月13日了解到,經醫生診斷,小蓮的右手大拇指第一個關節處被砍得只剩一張皮,右手食指被砍掉,頸部氣管被砍開,導致氣管斷裂。11月10日出事后,由南溪當地醫院轉到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院重癥監護室后,11日凌晨1點至早上7點,醫生先后對砍斷的手指進行了接續、并在斷裂的喉嚨插了人造氣管供呼吸。之后幾天,小蓮都在重癥監護室治療,目前已脫離生命危險。醫生還將對小蓮進行第二次手術,醫務人員表示,手術仍有較大風險。
截至記者發稿,小蓮已經脫離生命危險,馮萬容也傷情穩定,王森洪已可四處活動,再過兩天即可出院。王森洪說,他一出院就馬上去瀘州陪護女兒。南溪警方則表示,已介入調查此案。
律師說法
多關注農村群體的法治宣傳教育和精神健康
成都市律協刑專委秘書長、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健認為,馮萬容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此案例中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間關系非常特殊,有別于普通的未成年人傷害案。
蔣健表示,此案應該引起社會關注和反思,對于農村群體的法治宣傳和教育,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的關心,可能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