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記錄上妹妹變男人
蘇雨是大連人,今年33歲。國慶節前,她和表妹周娜在本市一旅行社報名參加了鞍山本溪兩日游的旅游團。10月1日,蘇雨和周娜跟團抵達鞍山,當晚入住了鞍山市格林東方酒店,姐妹倆被安排同住一個房間。游完鞍山,兩人又在10月2日去了本溪,而后返回了大連。
讓蘇雨沒有料到的是,回到大連后沒多久,丈夫拿著一紙開房記錄找到她,質疑她為何在鞍山與男人出軌。丈夫提供的開房記錄顯示,10月1日晚,蘇雨是與一個姓艾的男子住在一起。“這肯定不對,當晚是跟妹妹一起住的呀!”蘇雨覺得丈夫提供的信息有誤。可有了開房記錄為證,丈夫根本就不相信她的說法,兩人吵著吵著進而發生了肢體沖突。
丈夫質疑妻子出軌提出離婚
丈夫為啥要查蘇雨的開房記錄呢?蘇雨解釋說,此前她和丈夫鬧了點別扭,此次出去旅游就是為了散心的。蘇雨出門在外,丈夫可能不放心,所以才查了開房記錄。那么,酒店開房信息真如丈夫所說那般嗎?蘇雨也進行了查詢,結果讓她傻了眼:當晚,她的確是與叫艾某的男子同住一個房間。也就是說,開房記錄顯示她是“出軌”的。
“本來就鬧矛盾了,這件事一出,丈夫非要跟我離婚不可。”蘇雨說,她現在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她擔心,如果丈夫把酒店開房記錄作為證據起訴離婚,可能會對判決結果產生不利影響。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蘇雨提供了當晚她與表妹周娜在酒店房間內共處時的視頻。對此,周娜向記者表示,當晚她的確與表姐住在一起,而姓艾的男子是同團的游客,并且艾某是一家三口出來旅游的,怎么可能與表姐同住一屋。“出現這樣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奇葩開房記錄誰之過?
那么,問題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由旅行社出具的一份《入住酒店情況說明》中,導游王某稱,10月1日晚,旅游團31人入住了鞍山市格林東方酒店。抵達酒店后,由王某進行分房,將蘇雨和周娜安排在一個房間入住,又將艾某、于某及他們的孩子安排在一個大床房。“我可以證明,蘇雨和艾某沒有住在一個房間,實際是和周娜住在一起。”旅行社認為,此事系酒店在錄入游客信息時出現錯誤所致,旅行社方面沒有責任。
為了洗清“不白之冤”,周娜替表姐找到酒店方面交涉,希望能消除開房記錄,并賠償相應的損失。周娜說,酒店張姓經理向她表示,問題可能出現在登記錄入環節,但已經沒法更改,也不能給出賠償。為了進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并就上述說法進行核實,記者于昨日下午聯系到了酒店張姓負責人,但他表示“對此事不清楚”。記者又聯系了酒店其他工作人員,希望能得到負責人的答復,但截至17時發稿仍未有消息。
對此,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萬昕表示,根據酒店住宿管理相關規定,旅客與客房間的關系應該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酒店都不能“張冠李戴”。因此,確有證據證明酒店方面存在過失的,酒店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積極挽回事情給旅客造成的不利影響。同時,如果此事是由導游分房弄混身份證所致,旅行社方面也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如導游無過錯,旅行社無需承擔責任。
(為保護隱私,蘇雨、周娜為化名)
來源: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