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男子突然掏手槍對準大學生
22歲的小王在省城望江路一職業院校讀大二。 4日5:50許,他從寢室外出到校外吃早點,在校門口,一名20多歲的男子跑過來找他問路,問他是不是這個校學生。小王告訴記者,他當時點頭稱是后,沒想到男子竟然掏出一把手槍對準了他。“現在趕緊帶我到你的寢室,給我找件衣服換上。我剛經歷過槍戰,得逃避警察抓捕。”小王說,男子說罷,順勢向前就用槍抵住了他的腰部,男子跟他身貼身,左右望望,當做什么也沒發生,小王被手槍抵著走向寢室。
小王回憶,當時他處在極度恐慌中,途中見到早起的同學,也不敢叫,怕一吭聲,自己命沒了,他人跟著遭殃。從校門口到寢室的兩百多米的距離,對他來說格外漫長。小王的寢室在二樓,上樓后,寢室有一名室友在睡覺。他找了一件黑色羽絨服給男子穿上。“我讓男子一定不要傷害我的同學,我可以配合男子做所有事,男子答應了。”小王說,他心驚膽戰地帶男子離開校園,到了校外一家早餐店。持槍男子讓他一起去吃早點。“男子點了四個肉包,又喝了一碗豆漿。6元錢是我付的。”小王說,飯前,男子貼耳告訴他,“別耍心眼子報警,不然就會連累其他吃飯的食客。”
[劫錢]學生貸款軟件中提現三千元
小王告訴記者,陪男子吃過早飯后,已是4日6點半了。飯飽后,男子似乎放松了一些戒備心,沒再用槍暗中抵著他。“走出早餐店后,男子開口向我借錢。”
小王說,當時,他的早飯錢已經花掉了,微信錢包里沒錢,支付寶里只有500元。“男子得知我的支付寶里有錢后,把他的支付寶賬號告訴我,我給他轉了500元錢。”轉錢后,小王央求男子放過他,男子卻說,“這點錢就想走?”
小王稱,自己的家境一般,平時手頭上沒有多少余錢,“得知我手機里裝有貸款軟件,男子讓我想辦法套現3000元,不然的話,我就沒命了。”小王說,聽到這話,他嚇得兩腿發軟。在男子面前,他硬著頭皮現場操作,從某手機貸款軟件中借貸了3000元。 7時許,小王被男子脅迫到了望江路一家ATM機室內,通過ATM機取出了3000元,被持槍男子一把奪走。被一同奪走的,還有小王手里的一部lphone6S手機。小王記得,男子離開前還告訴他,手機是他借的。“他讓我在5日20時許,到馬鞍山路某商店門口見面,到時他會把手機還給我。”
[落網]嫌犯稱網購被騙一怒之下搶劫
5日20時前后,小王來到男子所說的見面地點附近,在一個暗處偷瞄了商店門口十多分鐘,發現搶劫他的男子沒露面。小王不再心存幻想,趕緊報了警。接警后,轄區派出所民警將他送到刑警部門接受調查。 6日15時許,辦案民警發現搶劫嫌疑人在望江路一家網吧落腳。三名辦案民警趕到該網吧時,發現該男子正趴在桌子上睡覺。三名民警上前控制男子時,遭遇男子抵抗。經過一番纏斗,民警迅速將嫌疑人范某控制,從他身上搜出一把仿真手槍,還有小王被搶走的手機。
經審訊,范某,27歲,目前無業。范某交代,一周前,他花一千元網購了一把手槍,賣家稱這槍射程遠,可以安裝鋼珠打鳥。槍到手后,他才發現上當了,這把槍性能太差,只能用來嚇唬人,簡單發射些玻璃珠。范某說,發現被騙后,他氣不打一處來,手頭上又缺錢,就想嘗試持槍搶劫路人,順便搞點錢。 8日,范某已被刑事拘留。
律師說法
買賣仿真槍支或需承擔刑責
“買賣仿真槍支屬違法行為,性質嚴重的或觸犯刑律。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付磊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制造、銷售仿真槍。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指出,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的,便可依法以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