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獲悉,近日,江西省建立并公布了貧困村的退出指標體系。
江西省貧困村退出指標體系包括貧困發生率、交通、飲水、住房等八大方面共計16項具體指標,如貧困發生率必須低于2%,農戶必須100%實現住房安全,并100%喝上水質、水量達標的自來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等。
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貧困村退出指標體系是村落整潔宜居的必要條件,也是貧困村達到退出標準的基本要求,各地必須認真執行。
據介紹,江西省現有貧困縣25個、貧困村2900個、貧困人口200萬。今年,江西省編制了三年脫貧滾動計劃,確保到2018年實現現行標準下25個貧困縣全部摘帽、2900個貧困村全部退出、200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