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王瑤畢業后投入非法集資公司懷抱。短短十個月內,王瑤造成52名受害人損失血汗錢400余萬元。近日,這名24歲的女孩被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通訊員 李自慶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
女大學生應聘到非法集資公司
2013年10月,潘勇在南京中山北路88號2313室注冊成立了沈陽永富投資管理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永富南京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同年6月,潘勇又另行注冊了南京乾仕鑫實業公司(以下簡稱乾仕鑫公司),仍從事非法集資活動。1992年5月出生的王瑤是鎮江句容人,尚未離開校門的她沒有多少社會經驗。
2014年春節后,即將大學畢業的王瑤四處投送簡歷。當年3月,王瑤應聘的永富南京公司通知她,說她被錄取了。面試人員把這家公司吹得天花亂墜,并告訴她,只要幫公司多拉客戶、多吸收資金,不光有工資、獎金拿,還有業績提成。王瑤接受了公司的洗腦式培訓后,就以業務經理身份匆匆上陣,開始了所謂的“工作”。
在頂頭上司黃玉婷領導下,王瑤干得十分起勁。她以沈陽市沈北新區博康農業科技示范園項目發展需要資金為由,許諾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額利息,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此外,王瑤還召開投資宣傳大會、發放宣傳單、打電話、誘惑老客戶介紹新客戶。在她上崗的短短10個月內,共參與了對52名被集資人員非法吸收資金達464萬余元。
落入口袋的25萬全吐出,還被判刑兩年
王瑤為公司創造了可觀的業績,自己工資加獎金及提成收入也相當可觀,不到一年時間,落入她口袋的就高達25萬元。去年8月,因該公司不能兌現對投資者的本息承諾,導致案發,王瑤也被抓了起來。截至案發,王瑤共造成52名被集資者損失403萬余元。
今年5月,王瑤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公訴至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案件審理中,王瑤的親屬代為退出違法所得25萬元。近日,鼓樓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瑤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數額巨大。法院認為,王瑤雖在他人領導下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但她被指控非法集資的人數及金額,均由她本人單獨或參與完成,即實施了全部或大部分犯罪行為。
最終,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并綜合考量其自首、自愿認罪等情節,對王瑤作出前述判決。另據悉,10月19日,王瑤的上司黃玉婷因參與或領導他人對282名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集資3350余萬元,造成被集資者損失2723余萬元,被鼓樓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5萬元。
法官告訴記者,在近年來鼓樓法院審理的多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類似王瑤這樣見利忘法,為非法集資組織者打頭陣的人不在少數,且以女性為多。(文中王瑤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