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安清查整治百日會戰期間,福州市公安局加大了對物流寄遞業等行業、場所的檢查力度。福州市反恐辦根據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提供線索,發現福州某快遞公司不僅未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也未對郵寄物品執行開箱驗視,致使100余件藏匿有違禁品大麻的包裹得以流通。
福州市反恐辦將情況函告該快遞公司的行業主管部門福州市郵政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高度重視,經核實,于10月8日依法對該快遞公司處以11萬元人民幣的罰款處罰,并對公司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喬某、網點直接責任人趙某分別處以5千元、2千元人民幣的罰款處罰。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福州市反恐辦依據該法及行業防范暫行標準,組織各地反恐辦、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寄遞、旅游、化工企業、加油站、汽車站、地鐵站、火車公交樞紐站、醫療機構等重點行業、場所的督導檢查力度。今年以來,全市共開展16輪次的涉恐隱患梳理摸排,檢查重點行業、場所670余家次,5個單位被開出“反恐罰單”。除了上述快遞公司被開出11萬元人民幣的罰單外,永泰一家A級客運站因未履行反恐法法定職責,也被處以5萬元人民幣的罰款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