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鐘某因故意毀壞財物被蓬江區法院依法定罪,處罰金8000元。
今年5月23日19時45分許,鐘某見女朋友楊某乘坐一陌生男子駕駛的江淮牌小轎車,遂懷疑兩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
于是,鐘某駕駛小轎車行經蓬江區迎賓大道西番尋味餐廳前路段時,多次撞擊該男子駕駛的車輛,造成該車多處損毀。
后來鐘某才發現,楊某坐的車只是一輛滴滴專車。
經價格鑒定,這輛江淮牌小轎車損壞的價格為2242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鐘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于其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本案事出有因,且被告人在犯罪后能積極賠償被害人區某的車輛損失費和楊某的其他損失合計共89481元,得到對方諒解,并主動預交罰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單處被告人鐘某罰金8000元。
來源|江門日報記者朱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