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大販賣毒品案件,涉案毒品超過18千克,數量之巨為嘉興地區近年來罕見。
據嘉興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15年8月31日,被告人楊俊與王本衛,攜帶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18053克,欲從重慶市奉節縣運往浙江省嘉興市販賣,在奉節縣汽車客運總站內,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并從攜帶拉桿箱中查獲以上毒品。
此外,王本衛、林成權等11名被告人分別在2015年6月至8月間,多次向他人販賣甲基苯丙胺,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俊伙同王本衛運輸甲基苯丙胺18053克,應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本衛共計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18151.66克,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余10名被告人應分別以販賣毒品罪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