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的女兒身患重病,在高額治療費用面前,前妻打算放棄治療女兒,廣州男子何某勝為此心生不滿,想到前妻拋棄自己又拋棄女兒,憤怒之下,他在醫院將前妻殺害。昨日上午,何某勝犯故意殺人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
據指控,2015年11月13日凌晨45分,何某勝在白云區某醫院病房內,因是否繼續為女兒治療一事,與前妻沈某發生爭吵。期間,何某勝持水果刀捅沈某的頸部、頭部、胸腹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據何某勝庭上供述,2012年因為經濟原因,他和妻子離婚后,女兒由妻子撫養,他每月支付撫養費。事發三個月前,十歲的女兒不幸得了腦干膠質瘤病,同年9月19日,女兒入院治療。醫生說這種疾病很難治愈,醫藥費至少需要五六十萬元。
據稱,案發前,何某勝與前妻在醫院15樓因女兒治療問題發生爭吵,何某勝不滿前妻放棄對女兒治療,并且還要帶女兒出院的決定。何某勝覺得前妻拋棄了自己,現在又要拋棄女兒。胡思亂想之下,他憤恨再也無法排解,便起意殺死前妻。
事發時,何某勝見前妻已在陪護床上熟睡毫無防備,便手持水果刀向她身上連捅數刀,致其當場死亡。行兇后,何某勝并沒有逃走,而是通知護士報警,怕女兒受到驚嚇,他將女兒抱出病房交給護士。
何某勝的辯護律師表示,被害人作為監護人拒絕治療女兒,屬遺棄行為,存在過錯。何某勝屬于激情犯罪,社會危害性不大。疾病壓垮了這個家庭,被告人絕望無助下實施犯罪行為,希望可以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公訴人認為,何某勝的沖動行為讓這個本已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公訴人也在法庭上鼓勵他為了女兒積極改過自新。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