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已經到來,此前為再次嚴肅紀律,中紀委在節前通報了72起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北京通報的4起案件中包括,平谷區一村委會主任等干部接受建筑公司邀請新馬泰旅游10天等問題。
>>北京案例
1懷柔區總工會副調研員胡慶森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5年12月,胡慶森為女兒舉辦婚宴,邀請區總工會干部職工37人參加,設宴3桌;2016年1月23日,再次舉辦婚宴,邀請鎮鄉工會干部11人參加,設宴1桌。兩次違規收受47人禮金,共計2.07萬元。胡慶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昌平區殯儀館黨支部書記、館長孫遠兵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11月,該館違規使用經營資金,為職工和協作單位人員購買86件羽絨服;2016年2月,為殯儀館職工購買154張某溫泉門票,同時送給協作單位25張溫泉門票以及包、服裝等禮品。兩次共計支出15.63萬余元。孫遠兵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平谷區大華山鎮西長峪村干部違規接受旅游招待問題。2015年12月,該村黨支部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梁自會、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張淑蘭、村委會委員梁自生和邢文清等六人,接受某建筑公司邀請,前往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旅游十天,全部費用由該建筑公司承擔。梁自會、張淑蘭、梁自生、邢文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