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法治通城2016”部署,深圳9月18日正式對“沖綠燈”交通違法開始處罰,深圳交警首日開出9張罰單。對違反的駕駛員罰款300元,一年內第三次起將罰款500元。
當日,深圳交警在全市組織95個整治點,從7時30分至19時30分開展“沖綠燈02”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各轄區交警大隊結合高峰路口值守、平峰整治警力,對交通流量大以及市民反映存在此類情況的路口實施監控。同時,交警監控中心開啟21套電子警察,對“沖綠燈”違法進行非現場抓拍執法。
深圳交警從9月1日起開展宣傳教育期,累計對541個公交場(站)、出租車公司(隊)、網約車企業等開展教育。從9月8日起警告期共對“沖綠燈”違法敬告執法300余宗,宣傳教育萬余人次。同時,在執法中有司機也向現場交警反映,在路口第一排時看到前方路口擁堵本來主動停車等候,不打算進入路口,但后方有些車輛卻不停鳴笛催促,對駕車造成一定影響。對此,深圳交警表示,在“沖綠燈”執法的同時會進一步加強對后方車輛亂鳴喇叭的管理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