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江蘇一患者不滿治療效果持刀殺死醫生 法院一審判死刑
(朱志庚 晨曉)自認為醫生開錯藥,江蘇徐州一患者田春生持刀刺傷醫生胡金生致其當場死亡。9月9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田春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5年9月4日,51歲的田春生因便秘到徐州市銅山區柳新鎮一家衛生室就診,經胡醫生(歿年58歲)診療后感到治療效果不佳。兩天后,田春生找胡醫生理論,并且報警。當地派出所民警經過了解處理,建議田春生到其他醫院就診。田春生對處理結果不滿,遂產生殺害胡醫生的念頭。
同年9月8日10時許,田春生戴墨鏡、口罩、太陽帽進行偽裝,并攜帶尖刀至衛生室附近守候伺機殺害胡醫生。當時衛生室有很多人,田春生沒敢下手。
當日12時許,胡金生回家吃飯。當胡金生行至衛生室東門南約10米處時,田春生持尖刀上前連續捅刺胡醫生腹部。隨后,田春生追趕胡醫生至一村民家中并連續猛刺胡醫生胸、腹、項部等處十余刀致其倒地后,又捅刺胡醫生頸部二刀致其當場死亡。
作案后,田春生企圖逃跑,被現場群眾制服,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法醫鑒定,胡醫生系被他人持單刃刺器捅刺致肝臟破裂、腸系膜上動脈離斷、椎動脈離斷等致大失血死亡。經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田春生無精神病,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經審理,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田春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田春生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醫生的家人經濟損失人民幣30891.5元。
庭審前,被告人田春生面對媒體采訪仍堅持稱,因為對方開錯藥,自己很生氣,并不是想殺害對方。法院宣布一審判決結果后,田春生當庭表示要上訴。
聽到審判結果,坐在旁聽席的被害人胡醫生的大兒子胡玉慶痛哭起來。胡玉慶說,一年來自己的壓力很大,經常想起死去的父親。母親現在都不敢出門,聽到聲響就受驚嚇。80多歲的奶奶天天坐在門口哭。殺人償命,感謝法院公平公正依法處理。
審理本案的秦瑞東法官介紹說,田春生遇到自認為的醫患糾紛以后,沒有采取正當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采取了不理智、極端的殺害醫生的手段。廣大市民遇到醫患糾紛以后,可以找醫療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人民法院通過民事案件的審理、裁判,引導和規范廣大患者通過合法、理性的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良好的醫患治療秩序和規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