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就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印發通知,從制度方面為孩子們織了一張保護網。根據通知規定,學校、村(居)委會等及其工作人員如果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況,須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如果隱瞞不報,將被嚴肅追責。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造成嚴重后果將追責。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山東留守兒童數量已超過85萬人。在濟南,也有大量農村兒童留守家鄉,一農村幼兒園留守兒童數量甚至達到八成以上。因為沒有父母照料,留守兒童的生存境況讓人擔憂。
此次,濟南在通知中提出,父母外出務工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有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 監護,不得出現不滿16周歲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的情況。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若不履行監護職責,村(居)委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將及時進行勸誡、糾正,若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還將追究其責任。
外出打工把孩子留在家里,大多都是生活所迫。對此,濟南提出,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無力支付監護報酬的,縣(市)區和鄉鎮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助,已解決這些家庭的困難。
濟南還將加大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力爭實現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全部住校,讓孩子們在學校得到良好的照顧。并且,探索“類家庭”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模式,讓農村留守兒童感受到家庭溫暖。
發現留守兒童獨居,須第一時間上報
今年下半年,濟南會對全市的留守兒童進行摸底排查,掌握孩子們的情況,以便對其進行幫助。
除此之外,在日常的保護機制方面,濟南將實行強制報告制度,制度執行之后,學校、幼兒園、村(居)委會、醫療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 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如果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 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如果未履行報告義務,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將嚴肅追責。另外,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不僅如此,濟南還要求鄉鎮政府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后,會同民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并在村(居)委會、中小學校、醫療機構以及親屬、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 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于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享受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條件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應及時將其納入保障范圍。
一旦虐待留守兒童,將被撤銷監護人資格
雖然有的孩子有監護人監護,但也有可能遭受到虐待或者不能受到盡心的照顧。對此,通知也明確,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依法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
對于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6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著 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委會、縣(市)區民政部門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 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留守兒童因為父母不在身邊,很容易出現心理問題。為此,濟南會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專業隊伍建設力度,到2017年底,濟南全市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 校至少配備1名心理輔導教師或接受過心理健康指導培訓的兼職教師。學校應及時了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