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20時至7日15時,南昌市老城區出現較大面積停水,導致南昌市140萬余人用水不便長達19個小時。8月30日,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通報了事故調查結果,將其認定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9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處分,其中2人被撤職、2人被開除。
事故發生后,南昌市成立了由市安監局牽頭,市檢察院、市總工會、市國資委、西湖區安監局、西湖區公安分局參加的“8.6”南昌市老城區大面積停水事故調查組。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由于青云水廠正常工作的供電線路發生設施設備故障,備用線路又在市政施工中挖傷未及時維修到位,導致兩根電力電纜同時停電,無法保證取水泵房的用電。
南昌市安監局通報指出,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相關企業員工責任心不強、野蠻施工,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管理缺失等問題,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沒有進行細致的排查整改,而是放任隱患長期存在。在面對突發情況時,應對措施不力、處置不當,導致全市大范圍長時間用水不便。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南昌市對事故責任單位洪城水業集團和江西中慧城鄉建設開發公司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并對9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了開除、撤職以及由監察部門實施紀律處分等嚴厲的責任追究措施。
其中,青云水廠副廠長萬屹峰、江西中慧城鄉建設開發公司負責水廠路二期道路綜合改造工程的施工經理陳祎被撤職;青云水廠安全員鄧翔、江西中慧城鄉建設開發公司水廠路二期道路綜合改造工程K2+300現場施工挖掘機司機李順文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