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記者從成都市檢察院獲悉,成都市青白江區檢察院日前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鄒某、鐘某、葉某、李某4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成都震聲環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鄒某違反國家規定,伙同鐘某、葉某、李某等人,將該公司負責處置的、含有重金屬成分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污泥,從成都市成華區龍潭寺運至青白江區清泉鎮花園村隨意傾倒,對當地環境造成污染,也造成當地村民60余萬元的重大損失。
此案發生后,青白江區檢察院偵監部門提前介入偵查活動,引導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取證,明確案件辦理方向,夯實涉案證據。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后,該院辦案人員審查卷宗及訊問犯罪嫌疑人后,認為鄒某、鐘某、葉某、李某違反國家規定,明知污泥中含有可能污染環境的有毒有害物質而隨意傾倒,嚴重污染環境,并造成惡劣影響,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鄒某、鐘某、葉某、李某4人已被青白江區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