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提出離婚,長樂男子竟開著租來的轎車,在閩侯青口鎮一帶,連續撞擊行人,造成7人死亡(其中4名未成年人),15人受傷。這起“閩侯‘4·28’惡性駕車撞人案”發生在2014年,曾引起全國關注,昨日,罪犯林建新被依法執行死刑。
不滿妻子提離婚 開庭前蓄謀報復
林建新在被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建新與母親等2名親屬進行了會見。
經福州市中院審理查明,林建新,福建長樂人,與張某于2008年6月結婚并育有一女。2011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此后張某多次提起離婚訴訟。長樂市法院決定于2014年4月28日開庭審理二人離婚案。林建新因張某決意離婚心懷不滿,產生報復之念。開庭前一日,林建新即從汽車租賃店租借了一輛雷克薩斯轎車,準備了汽油、斧頭、除銹劑、旋氣釘等物品,放入車內伺機作案。
2014年4月28日,庭審開始之前,林建新趁人不備用旋氣釘將張某所乘坐的現代牌轎車的一個輪胎泄了氣。庭審中,張某堅決要求離婚,林建新不同意,法院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張某的舅舅發現輪胎被泄氣,隨即更換了輪胎,載上張某和林某、李某等共7人離開法院,沿203省道往閩侯縣方向行駛。
為發泄私憤 駕車瘋狂撞人
2014年4月28日上午11時許,林建新駕車尾隨至長樂營前街道下洋村路段時,故意撞擊現代牌轎車的左側,迫使張某的舅舅停車。后林建新又倒車,用自身車輛的尾部連續兩次撞擊現代轎車車頭。車上四人下車查看時,林建新持除銹劑進行噴射,四人被迫逃離。
接下來,林建新欲拉開現代牌轎車車門,因車門被遙控鎖住而未果。于是,林建新返回雷克薩斯轎車,取出一瓶汽油和一把斧頭,在明知張某等三人仍在車內的情況下,將汽油潑灑在現代轎車油箱附近并點燃,又用斧頭猛劈油箱數下,想讓小車燃爆。最終,因油箱無法劈開,林建新遂將該車左后輪胎砍破,后駕車離開現場。
張某舅舅等四人,在林建新離開后,立即將車內的張某三人救出車外,并將火撲滅。而林建新以為車內三人已被其燒死,為發泄私憤,又產生報復社會、制造影響之念。于是,林建新駕駛著雷克薩斯轎車,在閩侯青口鎮鏡上村、莊頭村、鳳港村等2.7公里路途中故意改變行車方向,肆意撞擊無辜行人,造成7人死亡,15人受傷。
林建新在駕車逃跑其間,撞到一輛本田轎車,爆胎停車,被前來抓捕的警車圍困住。林建新以車內有大量汽油相威脅,與趕到的警察對峙了一個多小時。最終,警察還是趁機強行破拆車門,將林建新抓獲。
2015年5月,福州中院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建新提出上訴。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被告人林建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