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出門在外少不了要租房,租金昂貴不說,還時不時上漲,實在讓人猝不及防,又十分無奈。為了提高這方面的優惠,6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要求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支持個人委托住房租賃企業和中介機構出租住房。
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簡化辦理手續。非本地戶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其實,上海在提取公積金支付租金方面做得還是不錯的。不過,門檻還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希望未來能將更多的潛在需求納入其中。”上海中原有關分析人士指出。
意見要求,出租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克扣押金;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并按時繳納租金。
“近期滬深兩地收緊購房政策后,租賃市場的價格出現了上漲。后續對于此類大城市的租賃市場的價格管控必須強化。”易居智庫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意見要求,鼓勵新建租賃住房。各地應結合住房供需狀況等因素,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安排,引導土地、資金等資源合理配置,有序開展租賃住房建設。
允許改建房屋用于租賃。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允許商業用房改建成居住用途出租’可以說一舉兩得。一方面化解商業用房庫存過高的壓力,另一方面經過結構調整后,增加居住用房的供應,滿足租賃消費的同時有望抑制租賃價格快速上行。”中原地產有關分析人士表示,但是政策是否能夠得到開發商或者投資機構積極響應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