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資陽市安岳縣千佛鄉花橋村村民蔣有六疑似“被結婚”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有村民舉報,蔣有六智力低下,與村支書的親家母是假結婚,為的是騙取拆遷補償款。
真相究竟是什么?村民質疑背后折射出了什么問題?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
低保戶與村支書親家母結婚引質疑
蔣有六今年56歲,口齒不清。在許多村民眼中,他的行為能力明顯低于常人。過去,他和癱瘓在床的父親相依為命,靠著低保勉強維持生活。
然而,2012年,蔣有六突然結婚了,對象還是村支書的親家母。兩年后,有村民開始舉報:蔣有六是“被結婚”,為的是騙取拆遷補償款。
位于花橋村村口一間陳舊的磚瓦房,就是蔣有六的家。門口胡亂堆放著一些農具、籬笆和磚塊。走進里屋,黑漆漆的,泥巴地面凹凸不平,沒有一件像樣的家具,其父親獨自躺在床上。
“他們父子倆一直住在這里。”花橋村44歲村民謝敏說:“蔣有六啥時候結的婚,我們都不曉得。沒辦過酒席,媳婦更是從來都沒來過。”
一位女村民直言不諱:“像他的條件,怎么可能娶到媳婦!如果真是結婚了,怎么不過來供養他爹?給他買意外保險,都是村干部墊的錢。”
登記結婚后,蔣有六的戶口也遷到了女方家。在2014年和2015年低保普查時,因為戶籍遷出和配偶經濟狀況不符合低保政策等原因,蔣有六父子的低保相繼被取消。
“我們直到2014年全鄉低保核查過程中,才知道到他的戶口已遷出兩年,所以當時取消了他的低保。”千佛鄉副鄉長文加武說,“現在戶口遷移只要拿著結婚證,直接在派出所就可以辦理,而社保是直接劃入他的銀行卡。”
2015年,鄉里再次核查低保時,村民再次舉報,稱蔣有六的老婆有房、有車,他父親的低保也應該取消。根據規定,鄉里也取消了他父親的低保。但鑒于父子倆的實際情況,鄉里給予了蔣有六父親每月200元的民政臨時救助。
村支書回應:結婚是為了“扶貧幫困”
在花橋村民眼中,蔣有六是一個“又窮,脾氣又不好”的人,緣何成了村支書親家母的結婚對象?
村支書鄧從新的兒子、兒媳婦和親家母在離縣城30公里的鎮子鎮經營一家餐館。鄧從新說:“他們是自愿結婚的。結婚后,我們每年給蔣家的補貼接近1000元。沒住在一起,是因為親家母要帶孫子,蔣有六要照顧他爹。”
但鄧從新坦言,結婚后把戶口遷過去,確實是因為親家母那里要拆遷,戶口本上增加一個人能多分些補償款。“有人覺得假結婚,是為了騙拆遷費。其實,我們是在幫助他。拆遷不僅可以給他買社保,而且還能給他分到一些錢。”
采訪中,蔣有六告訴記者,自己沒種多少地,平時主要靠去鎮上的餐館殺魚,干2個小時賺15元。另外,在村里打零工有些收入。“煙癮比較大,賺的錢連煙錢都不夠。”至于平時女方家里是否有給他錢,他只字未提。
當記者詢問蔣有六,是否知道自己結婚了、是否知道自己將有拆遷補償等問題時,他立刻變得含糊其辭,難以溝通,只是簡單地回答:“我有老婆。”
據了解,由于拆遷補償方案至今仍未最終確定,給蔣有六購買社保、領取拆遷補償款等暫時也沒有兌現。對于蔣有六疑似“被結婚”的事情,資陽市紀委正在核實調查,成立了專項調查組,進駐安岳開展調查。
質疑背后:微腐敗可能成為大禍害
對于蔣有六“被結婚”風波的真相,有關部門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專家認為,這一事件備受關注,在于近年來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頻發,觸碰了百姓敏感的神經。
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昕杰說,因為當事人無法完整地表達及回憶婚姻過程中的細節,所以就無法確立村支書在婚姻締結過程中的具體責任。今后在農村偏遠地區,對于那些行使民事行為權利存在能力障礙的人,要加強對他們的保護,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現有的監護制度,防止一些有權勢的人侵害他們的人身及財產權益。
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偉則認為,以登記結婚獲取拆遷補償的做法,無論村支書的初衷是否是為了幫助蔣有六脫貧解困,都值得商榷。“村支書幫扶困難群眾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首先還是要遵紀守法,應該先用好國家現有的惠民幫困政策。遮遮掩掩地用結婚換取補償款的做法,難免引來村民質疑。”
“微腐敗可能成為大禍害。”成都市委黨校教授劉益飛認為,“蔣有六結婚一事引發群眾質疑,正是因為這些年村干部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的事件層出不窮。要避免基層出現侵害群眾特別是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事情,關鍵還在于加快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在若明若暗的情況下,就容易滋生‘蒼蠅式’的腐敗。”
“一切結果只有等調查結論。”千佛鄉紀委書記楊剛說,低保取消后,他們父子倆的基本收入就沒了,但每月200元的臨時救助會還是會一直發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