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收保時捷、“心腹”借其影響力要錢……辦案人員用“前門當官,后門經商”形容其貪腐鏈條
用公款送禮,還隱瞞“裸官”身份、在私企老板的安排下多次嫖娼、參與賭博、與多名女性通奸,被一線辦案人員形容為“五毒俱全”的干部——不久前,省紀委曾披露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違法違紀情況。
昨日,蔣尊玉在廣州中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其受賄財物共折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蔣尊玉受賄行為大多涉及房地產開發。在土地資源極其緊缺、“寸土寸金”的深圳,他利用職務便利“前門當官,后門經商”,與家族成員在政商兩界里應外合,搭城市土地開發“順風車”尋租分肥。
新快報記者 周聰 實習生 葉碧君
全案涉及97人 金額2.5億多元
蔣尊玉,1957年出生,是一名碩士研究生。紀檢材料顯示,經過4個多月的“鏖戰”,由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與廣州市檢察院共同成立的“10·10”專案組才將蔣尊玉這一“硬骨頭”拿下。經查,全案涉及公職人員、私企老板97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7人,涉案金額2.5億多元。
昨天上午9時30分,滿頭白發,穿著灰色圓領短袖衫、戴著黑框眼鏡的蔣尊玉被法警押入法庭。走過座無虛席的旁聽區,他不時張望左右。
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至2014年,蔣尊玉在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龍崗區委書記、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為黃澤平等14個單位或個人承接建筑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3265.6767萬元、港幣4670萬元。14宗受賄指控中,共有4宗指控數額超過了千萬元。
六成以上賄款通過“心腹”收取
庭審信息顯示,蔣尊玉涉嫌受賄行為大多與“房”直接相關。2000年至2009年,蔣尊玉為深圳市某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通過其家人“低價購房”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某“好處費”205.6767萬元。
蔣尊玉之女蔣某丹的證詞顯示,她通過何某以4.5折低價購房,“因為房產商知道蔣尊玉在國土局能管到他們,要搞好關系”。
蔣尊玉在龍崗區任職期間,正值深圳城市發展不斷外拓。區位優勢明顯、土地供應充足的龍崗區城市化加速進行,為蔣尊玉及其“貪腐代理人”提供了尋租契機。
據紀委材料稱,在蔣尊玉的老板“朋友圈”中,深圳某高爾夫球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衛平排在“心腹”之首。蔣與李同是轉業干部,有30多年的交情,更以結干親的方式鞏固了這條摻雜著銅臭的“情感鏈”。蔣尊玉涉嫌14項受賄事實有5項與李衛平有關,通過李衛平收取的賄款占受賄總額六成以上。蔣尊玉在庭上說,他與李衛平常在一起玩牌,女兒直接喊李衛平“舅舅”。紀檢部門一份材料顯示,李衛平利用蔣尊玉的影響力幫人辦事、為權錢交易牽線搭橋,甚至幫助安排蔣尊玉的情婦墮胎。
根據指控,在商人黃澤平承接深圳市市民廣場地下停車庫等項目過程中,蔣尊玉通過李衛平收受黃澤平人民幣709萬元和港幣50萬元。
公訴人宣讀了該項目負責人的證詞:“我知道李衛平就是蔣尊玉的‘代言人’,李衛平讓我把項目給黃澤平做,我調整評標方式讓他中標,將來蔣也會提拔我。”蔣尊玉的辯護律師也稱,不否認李衛平是借助蔣尊玉的影響力跟黃澤平等人要錢。
據公訴人出示蔣尊玉的口供筆錄顯示,蔣尊玉在將受賄款交由李衛平保管時說過,“你拿去用也可以”這樣的話。
從“夫妻店”到“家族腐” 結成“斂財共同體”
根據2015年4月2日深圳市紀委通報,蔣尊玉的親家——深圳中院副院長黃常青落馬。至此蔣尊玉的老婆、女兒、女婿、親家,甚至老婆的妹妹、女婿的舅舅,都悉數“淪陷”。
記者從前期采訪和庭審了解到,蔣尊玉并非“一個人在腐敗”,不少受賄行為是通過親友、家人進行的。昨日的庭審上,蔣尊玉推翻以往供述,稱檢察機關指控的多數受賄是其前妻、女兒收受或李衛平所為,他并不知情。
辦案人員用“前門當官、后門經商”形容蔣尊玉和家人的關系。蔣尊玉的前妻李某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以其妹妹的名義成立做房地產項目咨詢的“皮包公司”,并利用蔣尊玉在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工作的職務便利,以介紹地塊轉讓、提供信息咨詢等名目收取眾多房地產開發商變相提供的利益,甚至向私企老板伸手索賄。為躲避組織調查,蔣尊玉和李某2013年協議離婚,但實際上仍同住一起。
除前妻之外,蔣尊玉的女兒蔣某丹也在該案中扮演重要角色。起訴書顯示,蔣尊玉為李衛平獲取高爾夫球場經營權、親朋子女入學入職、承接舊城改造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其家人多次收受李衛平賄送的財物折合人民幣139.82萬元、港幣163萬元。蔣尊玉在庭審中承認,蔣某丹結婚時,李衛平送去價值98萬元的金條作為賀禮;檢方指控,深圳市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盧某堅也送了一輛價值人民幣84.18萬元的博斯特WPOCA298小型轎車。
起訴書還顯示,蔣尊玉曾為田某紅在職務升遷方面提供幫助,通過蔣某丹收受田某紅賄送的“節日紅包”7萬元。蔣尊玉在庭上起初否認這一點,但面對公訴人“沒有提供幫助為什么還收錢”的質問時,他無言以對。
庭審中,蔣尊玉多次否認為深圳市福田區博雅教育機構董事長姚建造等行賄人提供過幫助,但又承認行賄人的事是靠他“打招呼”“批文件”來搞定。蔣尊玉在法庭上承認,姚建造擔任龍崗區人大代表,他打了招呼;姚建造開辦國際學校,他給龍崗區教育局批文予以“支持”。但又否認通過李衛平多次收受姚建造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000萬元。
庭上,蔣尊玉否認對大多數指控進行否認,并稱自己并未收到過如此多錢。蔣尊玉稱:“我只是在過節時收過他們的紅包,但并未對他們提供什么幫助。”
公訴機關認為,蔣尊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法院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