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豬腳飯加罌粟獲刑案件鬧得不可開交,飯店老板本就知道豬腳飯加罌粟有毒,而且違法,可是餐館老飯依舊在豬腳飯加罌粟,網友直呼此次豬腳飯加罌粟獲刑大塊人心,應正了那句古話,多行不義必自斃。在庭審中,官某辯解其當初不知道罌粟殼是有害食品原料。
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一家豬腳飯餐館的老板官某為了讓餐館吸引更多的顧客,明知添加罌粟果是違法的,仍鋌而走險在鹵水中添加罌粟果,用來制作豬腳肉、雞腿肉等菜銷售給顧客食用,后在一次店鋪例行檢查中被警方抓獲。
記者25日從東莞市第二法院獲悉,官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法院經審理查明,現年30歲的廣東普寧男子官某自2015年9月開始,在東莞市長安鎮錦廈社區錦廈舊村經營一家隆江豬腳餐館。官某在其制作的鹵水汁中添加罌粟果,后用該鹵水汁鹵制豬腳肉、雞腿肉等,并進行銷售。
同年10月16日,警方對該餐館例行檢查時,發現店內鹵水汁中有添加罌粟果,遂將官某抓獲,并當場繳獲罌粟果32個、排骨1份、鹵水湯1份、雞腿肉1份、豬腳肉1份?!〗涜b定,繳獲的罌粟果檢驗出蒂巴因、罌粟堿、可待因和嗎啡;繳獲的鹵水豬腳肉樣本中檢測出可待因、蒂巴因、罌粟堿、嗎啡等。
經審理,對官某辯解其當初不知道罌粟殼是有害食品原料,法院不予采納。官某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以懲處。鑒于官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