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號至4月6號,鄭州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對違法的非機動車輛開展專項查處“春季行動”,涉及的車輛主要范圍是:電動三輪車、超載三輪車、電動觀光車、老年代步車以及非法營運的摩的等相關車輛。據統計,在查處期間,“老年代步車”就有202輛,交警表示在查處過程中,還遇到駕駛員拔鑰匙、糾纏不清等阻撓。據了解有些老年代步車的駕駛員甚至對交警作出相關處罰表示“不滿”,認為目前沒有法規對“老年代步車”作出明確規定,無牌、無證駕駛等行為受處罰沒有依據。
記者了解到,以前購買老年代步車的老年人居多,他們多是借此出行代步,而隨著車輛劇增,道路易擁堵,現在不少年輕人也開始成為消費對象。但目前市面上銷售的一些老年代步車,生產環節十分簡單,剎車、轉向全靠人工打造,所謂的安全性能根本難以保障,而這些老年代步車大部分未納入國家工信部管理,在監管上屬于真空,也都無法上牌照,使得交通規則對“老年代步車”的限制變得微乎其微。很多車主無視交通法規,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隨意行駛,闖紅燈或者突然轉彎、并線,因而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