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了解到,3月29日,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開出了自成立以來處罰金額最高的罰單——57000元。被處罰的是廈門達安運輸有限公司。處罰原因是使用無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物運輸并且使用無從業資格的駕駛員上崗作業。
據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海滄大隊執法人員介紹, 1月6日,駕駛員雷某駕駛這家公司的輕型廂式危險品運輸車,運載40多瓶液化氣從杏林經海滄大橋進島時被橋隧大隊海滄大橋中隊民警查獲。
民警檢查發現該車無證經營。接到交警通知后,交通綜合執法支隊海滄大隊前往調查,經調查核實,駕駛員無法提高提供《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也無法提供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執法人員隨即扣押了車輛。
車輛所屬的公司方面得知處罰金額后,遲遲未接受處罰,經過執法人員多次耐心解釋相關法律條例,兩個多月后,涉事公司終于承認違法事實并接受處罰。這也是自廈門市交通綜合執法支隊自成立以來處罰金額最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