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衛計委首度針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細則作出官方解讀。該修訂案已從本月24日起施行。今后,本市兩孩以內生育登記可網上辦理。同時,四類情形可以要求再生育。此外,今年起只生一孩的一次性獎勵將取消,去年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將繼續享受每月5元獨生子女獎勵。
申請再生育的具體程序
1 在市或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下載或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北京市再生育申請確認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如實填寫。
夫妻符合《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要求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辦理再生育行政確認:
2 雙方存檔單位(無存檔單位的由社區村居)在《申請表》“單位情況證明”欄注明婚育情況并蓋章。
3 到本市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
4 經鄉鎮(街道)核實。
5 區衛生計生委確認。
《生育服務證》改為《生育登記服務單》
昨日,市衛計委表示,《條例》修正案規定的生育政策適用于一方或雙方為本市戶籍的夫妻。目前,本市取消《生育服務證》管理制度,實行兩孩以內生育登記服務和再生育行政確認制度。
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享受計劃生育和婦幼健康等公共服務。可以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生育登記;也可持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或街道填寫《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后辦理生育登記。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3個工作日后登錄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或到辦理生育登記的社區街道領取。
與1月1日本市已經開始辦理的生育登記相比,這一次主要變化體現在三方面。一是開通了網上辦理的方式,更加方便;二是取消發放《生育服務證》,改為《生育登記服務單》;三是縮短了生育登記至領取服務單的時限,兩孩以內統一確定為3個工作日。
再婚夫妻可生“三孩” 但復婚夫妻不算
根據市衛計委的解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僅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共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夫妻符合規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前到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交相關材料,經核實并報區衛生計生委確認。符合再生育確認條件的,發放《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
需要注意的是,育齡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是指該夫妻曾生育(包括收養)并現存活的子女數量之和,包括生育后送給他人收養的子女。但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不計入子女數。再婚夫妻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第二次及以上結婚。先生育子女后補辦結婚手續的夫妻,或有一個子女、離婚后又復婚的夫妻,不得按照再婚條件要求再生育子女。育齡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再婚的,其子女數按再婚前后雙方累計生育并現存活的子女數計算。
流動人口:本市登記享同等計生服務
針對流動人口,市衛計委表示,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夫妻,可以選擇適用本市再生育規定,在本市辦理有關手續;也可選擇適用外省市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再生育規定,在外省市辦理有關手續。而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的夫妻,則不適用本市再生育規定。
在本市居住的流動人口可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辦理兩孩以內生育服務登記或再生育服務登記并享受相關服務。
對于流動人口夫妻兩孩以內生育服務登記,需持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向一方現居住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需要領取《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15個工作日后到辦理登記的鄉鎮(街道)打印并蓋章。
一旦辦理了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可以免費享受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和國家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辦理生育保險、住院分娩補助等事項。
修正案出臺后該罰依然罰
對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行為如何處理?對此,市衛計委表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須符合生育行為發生時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規定生育的,應當依照當時規定進行處理,已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不予退回。
《條例》修正案出臺后,對于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具體征收標準嚴格按照修訂后公布的《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