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大媽碰瓷玩具車”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并引起熱議,一個“10后”小女孩開玩具汽車,不小心撞上了一位大媽,結果大媽坐地不起,最后連救護車都叫來了。網友笑稱:無證女司機,豪車撞上大媽……這個車禍要怎么破?
據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一位短頭發的大媽坐在地上,一只手搭在玩具車上,而旁邊站著一位年輕女士拉著一位小女孩,年輕女士跟大媽理論,大媽稱:“我在這里,你都撞過來。”女士反駁稱:“我一直走的這個旁邊,沒走里面,我走的這邊沒有走那邊。”這則視頻時長只有短短的17秒,只看見大媽癱坐在地上,看不出大媽到底有沒有受傷。
視頻被傳到網上后引起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有人指責大媽,有人調侃小女孩,還有人求真相。指責大媽的網友表示:“不要臉,為了錢什么無恥的事多能干!”,還有網友調侃:“未達到駕駛年齡,無證駕駛,闖人行道,未按指定位置停車,車輛未上牌照,撞人不主動救助,違反交通規則,這是要負全責的,要被重判的,寶寶你完蛋啦!”但大部分的網友都傾向于指責大媽,將她的行為定義為碰瓷。
就在網友議論紛紛時,也有網友提出質疑,就是到底有沒有撞傷大媽。但從視頻中看,大媽臉上并沒有傷痛的表情,因為其鎮定自若地談話和語速,尤其是兩只腿腳倒下后自然舒展分開的情況看不出像受傷的樣子。然而如果大媽真的受傷了,那自有孩子的監護人負責,否則,訛人訛到一個還不懂事的小孩子身上,真的就只能用無恥來形容她!
其實,近年來,碰瓷的事件頻繁的見諸于各大媒體,近日汕頭市金平區公安局破獲了一起碰瓷案件,碰瓷者先自殘手指,后乘坐“摩的”假摔訛詐司機,每次詐騙金額6000到8000不等,而這還不是一個人作案,而是一個5人的團伙。
說起碰瓷,為了訛錢,碰瓷者也是想盡了各種辦法,湖北一大媽碰瓷,離車還有七八米遠的距離,就慢條斯理地趴下,車主看見后趕緊剎車,大媽見車子不靠近,直接起來還示意車主不要動,然后直接鉆到車子底下,好在行車記錄儀記載了一切。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碰瓷最后都相安無事,有人因為碰瓷而喪命。
雖然我國有專門的法律制裁碰瓷者,在我國碰瓷按敲詐罪論,而量刑也要看具體情況,《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然而在現實中,碰瓷者往往利用的法律的模糊地帶,同時還有當事人的心理。當事人出于“破財消災”的想法,不少人只好憋著一肚子火,明知被人訛詐,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然而要杜絕這種不文明的現象,完善相關的法律才是解決這類問題最有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