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榆林訊(記者 祁銘)去年6月,山西臨縣克虎鎮殘疾人苗某,無證駕駛一輛改裝的黑車上路,在佳米公路墜落山崖,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的重大事故。近日,我省佳縣法院判決佳縣兩名交警中隊長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殘疾人無證駕駛黑車 交警視而不見
去年6月9日下午4時左右,佳米公路一個轉彎處,一輛面包車從山崖墜落,車上載有8人,兩人當場死亡,1人送往醫院后身亡,另有5人受傷。車主苗志強是一名殘疾人,當時他駕駛自己這輛“五菱之光”面包車,被山頂滾落的巨石撞在車的后尾部,致車輛失控駛出路面墜下懸崖。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事故發生后,佳縣政府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善后事宜,給3名死者家屬分別補償14萬元,支付受傷者治療費用近6萬元,共計開支約48萬元。
苗志強系山西省臨縣克虎鎮人,他雙下肢癱瘓,一級殘疾。為了養家糊口,2014年1月買了一輛“五菱之光”面包車,將該車私自進行改裝后,在未上戶登記且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就在克虎鎮佳臨黃河大橋橋頭至佳縣縣城影劇院進行載客營運。
苗志強營運時,必須途經佳縣交警大隊龍虎灣中隊轄區和城區中隊轄區。龍虎灣中隊隊長李保和城區中隊隊長崔小平明知苗志強進行非法營運,在平時值勤巡查時遇到,也不予查處,在每年多次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整治黑車專項行動中也不查處。
免予刑事處罰后 二人調離了原崗位
佳縣檢察院認為,崔小平、李保身為交警中隊長,在工作中不負責任,對于殘疾人在其轄區長期進行非法營運的行為不予依法查處,致使苗志強駕駛的黑車得不到及時整治取締,最終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經濟損失48萬元的嚴重事故。
另據了解,有多名殘疾人證實,他們和苗志強一樣,無證駕駛黑車從事營運,但交警部門從未查處過。崔小平、李保二人作為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龍虎灣中隊的負責人,對無證駕駛、“三無”車輛上路行駛、非客運車輛載客等違法行為的查究、制止、處罰力度不夠,構成玩忽職守罪,且情節特別嚴重。
近日,佳縣法院判二人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昨日下午,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隊長魏鵬峰告訴記者,檢方立案調查后,這兩名中隊長被免職,并接受調查。近日法院判決生效后,交警大隊才讓這兩人繼續上班,但不再擔任中隊長職務,也調離了原崗位,目前,崔小平在龍虎灣中隊工作,李保在事故中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