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報道,四川省閬中市人民法院在當地舉行“公開宣判大會”,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8個月不等,兩人緩刑。去年8月,百余名農民工聚集在索要拖欠工資無果后,在張某、戚某煽動下,前往當地著名景區堵門,隨后更挾持警察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開發商施壓,達到索要工資的目的。圖為審判現場。
當地派出所警察接到報警后,組織警力趕到現場,此過程中,大量民工不聽勸阻,張某、戚某趁亂起哄,謊稱“警察打人”,并煽動曹某、歐某等人將警察代某圍住、抓扯、推搡,并強制將其挾持至市政府,以此迫使政府向開發商施壓。沿途引來大量市民圍觀,一度致七里大道、巴都大道等交通要道堵塞,秩序混亂。
事件發生后,閬中市公安局立即調動警力,及時穩控住現場,并將曹某、董某、歐某三人抓獲。張某在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后,于2015年9月10日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到警察電話聯系后,主動投案自首。隨后,檢察機關認為張某等8人的行為性質惡劣,以妨害公務罪對其提起公訴。8名被告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對犯罪情節供認不諱,對罪名亦無異議。
審判臺上,8名被告每人被兩名警察一邊一個架著胳膊,臺下還有荷槍實彈、全副武裝的警察警戒。8名被告被一一宣判有罪。閬中市法院的法官在宣判后總結說,希望廣大民眾“以此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切莫因過激行為將自己從受害者變為違法者。”早在2011年的中國《刑法修正案(八)》里,就專門新增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欠薪數額較大的當事人可以“惡意欠薪”定罪。
為了拿到那份本屬于自己的勞動所得,農民工們可謂煞費苦心,想出各 種討薪“絕招”,傳統的有“跪求式”、“跳樓式”,新潮的有“良心式”、“表演式”、“發布會式”。無論農民工們討薪的方式是如何生動、活潑有創意,然其一招、一式無不滿含無奈和辛酸。按勞取酬天經地義,原本堂堂正正的事,卻橫空飛出一個“討”字,非得讓人低三下四沒有尊嚴。農民工討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國有國法,如果以過激方式討薪而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該案承辦法官認為:農民工討薪歷來受到全社會關注和幫助,勞動監察部門、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都是民工討薪時可以求助的對象。農民工討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國有國法,如果以過激方式討薪而觸犯法律,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希望廣大民眾以此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維權,切莫因過激行為將自己從受害者變為違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