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一夜,準新郎陳某按照當地習俗擺酒請客,以酒助興。酒后,陳某兩個遠道而來的同學要回賓館休息,車子不夠,陳某以為夜色已晚,不會遇到交警,便主動開車送同學回賓館。誰知,雖然是國慶夜晚,交警依然堅守在崗位上,將其擋獲。最終,陳某被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擺宴請客
新郎送朋友醉駕被擋
26歲的陳某與女友約定,2015年10月4日舉行婚禮。而崇州當地一直有鬧花夜的習俗,就是在結婚前一天設宴款待親朋好友。
去年10月3日,陳某家如期舉行花夜,很多親朋前來捧場。遠在巴中做生意的高中同學張某以及初中同學李某也來參加,自然少不了飲酒助興。當晚19時許,陳某喝了二兩多的白酒。
陳某說,晚餐結束后,親戚朋友開始陸續走了,他安排了兩輛車送,最后張某和李某沒人送。而陳某當時把他倆安排在了大邑的一家酒店。“我當時沒喝多少酒,而且這么晚了應該不會遇到交警。”陳某說,他知道酒后駕車是違法的。
當晚21時30分許,陳某開著車載著兩個同學從家里出發,走了一段鄉間小道,進入成溫邛輔道往大邑方向走。在經過大邑雪山廣場紅綠燈路口時,陳某被執勤的民警擋獲。陳某承認自己喝了酒,民警對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為116.6mg/100ml,已涉嫌醉駕。
此后,警方將陳某帶到醫院抽了血,扣留了他的車。辦完相關手續后,陳某就和朋友回去了。據了解,因為血檢報告需要時間,第二天,陳某的婚禮照常舉行。
獲刑1個月
當庭流下悔恨的淚
去年10月22日,陳某領取了血檢報告,上面顯示陳某駕車時血液乙醇濃度為107.2 mg/100ml。去年11月27日,陳某被取保候審。
今年3月10日,大邑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到該縣交警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開庭,就陳某危險駕駛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現場,陳某面對自己的父母和即將臨盆的妻子,當庭流下悔恨的淚。后法官當庭宣判,陳某行為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宣判后,陳某當庭表示不上訴,并表示愿意早點服刑出來好照顧即將臨盆的老婆。
前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陳某家中,陳父稱現在兒媳婦即將臨盆,陳母也有病在身,這件事對家庭影響已經很大了,沒有接受采訪。
承辦檢察官表示,此案中,陳某抱著僥幸心理,以為國慶期間不會有交警檢查才駕車送朋友,所以他告誡廣大司機朋友喝酒千萬不要開車,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