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單從垃圾桶翻出魚尾?網友怒斥“奸詐”顧客
澎湃新聞注意到,該視頻時長約2分42秒,清晰可見一對男女正在該酸菜魚店用餐,約1分鐘時,該男子突然起身,走到餐桌旁一個垃圾桶邊,彎腰看了看后,走回了座位。
到了約2分鐘處,該男子再次起身走到該垃圾桶旁,并彎下腰從垃圾桶里夾起一個物體后回到了座位。該名男子與女伴交談幾句后,端起盤子走向了收銀臺。
與此同時,該微博還配以文字,稱視頻中的客人從垃圾桶里撿出一個魚尾巴,并誣陷店家“一鍋魚里出現兩個魚尾”,以此要求免單。
結尾,該微博還附上一句:“奉勸一下,多行不義必自斃!必須曝光你們這樣的人!”并在后面鏈接了多個揚州本地的“微博大V”。
很快,包括微博、微信等社交網站上的多個賬號轉發了該視頻,并獲得了大量評論。
在評論中,不少網友斥責視頻中的這名男顧客,并發布帶有譏諷、嘲笑、侮辱性的評論。
男顧客一夜成“網紅”
很快,該視頻中的當事人夏先生及其妻子丁女士就被親朋好友認了出來。
3月13日,在網絡輿論的壓力下,夏先生和丁女士主動聯系媒體,并對事情經過進行了解釋。
據夏先生表示,當日傍晚,他和妻子前往該酸菜魚店用餐,一進去就挑選了一條活魚稱重,很快魚鍋便端了上來。
進餐過程中,丁女士先是吃了一只魚尾,由于比較大,便扔進了右手邊的垃圾桶。沒想到,快要吃完時,夏先生又從鍋里撈出了一只魚尾。
夏先生說,按理說,活魚現殺現煮,他們只點了一條魚,應該只有一只魚尾,怎么會出現兩只魚尾呢?為此,他才如視頻中所見,去垃圾桶看了看,證實一下心中疑惑。
結果,果然垃圾桶內還躺著一只魚尾。
夏先生說,本來妻子是勸說他不要追究,但他認為起碼要向店家說一下這個情況。
于是,夏先生便如同視頻中一樣,起身去垃圾桶夾起了魚尾,并且隨后拿著兩只魚尾去收銀臺找服務員。
據夏先生介紹,與該店一名女店長交涉時,對方態度強硬,堅持認為是后廚操作失誤,沒有道歉的意思。
隨后,店長提出可以8折優惠,但夏先生認為對方并沒有道歉的誠意,便提出如果店長把魚尾吃掉,就全款買單。隨后,該店長果真吃起了魚尾。
于是,夏先生便付了112元餐費,并打了一張發票留作證明。
3月15日,夏先生的委托代理人朱先生向澎湃新聞稱,此事在夏先生付款后原本已經結束。但是,由于店家發布了不完整的片段,導致夏先生夫婦的名譽受損。
據了解,3月13日當天,為了拿到完整的監控錄像以證清白,夏先生也向當地派出所報警求助。
據《揚州晚報》報道,出警的派出所民警證實,3月13日下午曾兩次出警調解,但該酸菜魚店均拒絕交出視頻。
魚店老板解釋為何在網上發布視頻
3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了涉事的酸菜魚店老板陳先生。他證實,11日當晚他的確通過自己維護的微博賬號@揚州恒興記蟹黃湯包 發布過上述視頻和微博。
但是,陳先生也解釋,稱當時發布的初衷是替店長抱不平。他表示,當時店長在處理糾紛時,考慮到店里正在營業,之所以答應吃魚尾,一方面是為了化解糾紛,一方面也是為了證明店內食物沒有問題。
因此,當顧客提出要店長吃魚尾時,店長尹女士便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吃起了魚尾。
但是,當晚在查看監控錄像時她們發現,顧客讓店長吃的魚尾居然是從垃圾桶里撿出來的,這讓陳先生和店長尹女士都十分氣憤和委屈,這才發了微博指責當事人。
不過,對于該魚尾是否正如夏先生所言是之前扔進去的,陳先生并未明確回答,并稱“這不好說。”
隨后,陳先生又向澎湃新聞強調,稱“可以肯定的是,一個鍋里肯定只有一個魚尾”。
對于15日上午法院工作人員前往店里調取監控錄像被拒絕一事,陳先生表示,當時他不在店里。但是店長告訴他,去的人并沒有出示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文件或材料。
“截至目前,我們沒有收到任何法院的材料,包括傳票、調檔函等。”陳先生表示,他已聘請了律師,并將于近日向媒體和社會公布對于此事的一個完整聲明。
法院已立案,正進行證據保全
3月15日,夏先生對澎湃新聞表示,由于此事已經對其產生了不良的名譽影響,特別是店家一直拒絕提供完整監控錄像的情況下,他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夏先生提出了他的訴求,一是要求店家公開完整監控錄像,并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二是承擔所有訴訟費用。
據悉,3月14日,夏先生委托其代理人朱先生,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法院已受理立案。
揚州市邗江區法院發言人向澎湃新聞證實,此案于14日正式受理。其中,由于原告提出進行證據保全,因此,法院工作人員于15日上午前往酸菜魚店調取監控,不過該店店員以老板不在為由,并未提供視頻。
江蘇新蘇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勇偉認為,本案的焦點在于目前雙方各執一詞、真假難辨,只能取決于完整監控錄像來還原事實情況。
蔣勇偉表示,此前流轉的視頻片段,的確容易讓網友對顧客做出負面的評價。如果消費者所述屬實,則商家涉嫌侵犯其名譽權,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