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溫州網
昨天下午,(浙江)永嘉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職務侵占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杜某曾花百萬元包養“男小三”陳某。庭審過程中,杜某的家屬以及陳某,沒有一個到庭參與旁聽。永嘉法院將擇日宣判。
案發前,杜某擔任永嘉縣某超市有限公司收銀處長。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4月26日至2014年4月份,杜某通過在公司每日的收銀款結單、營業款解交單上減少現金收入、增加儲蓄卡收入的方式,侵占了超市營業款240萬多元。由于超市出納與杜某關系如同姐妹,杜某動手腳的事情一直沒被發現。2014年5月,超市老板感覺到超市沒有利潤,盤點貨物查賬,才發現了漏洞。
杜某在法庭上稱,這些錢除了支付在溫州買房的70萬元首付款、生活開支10萬元外,剩下大部分都用來養“男小三”陳某,包括給陳某投資開店、購買10萬元黃金、外出旅游、買車代步等。
昨天下午,杜某曾就職的超市老板朱先生坐在旁聽席上,全程旁聽了近2個小時的庭審。“遇上陳某,原本老實的杜某就變壞了。”朱老板說:“兩人開房記錄有380多次,其中有多次是在溫州市區高檔酒店。”
據悉,杜某在超市工作有8年時間,“男小三”陳某在超市工作只有幾個月。在超市時,兩人開始了一段地下情,而當時杜某有家室,還有一女兒。
直到案發,杜某的丈夫王某才知道此事,和杜某離婚后,他將家中的房產和車子全數抵押給了被妻子職務侵占的超市。杜某的母親也拿出10萬元私房錢,來幫女兒退贓。“男小三”陳某,目前也拿出30多萬元退還,上述所有的退款累計超100萬元。
杜某表示,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240多萬元,其中有幾十萬元她記不太清楚。經了解,杜某曾因懷有身孕被取保候審,后來她選擇流產。
“我家里有7歲女兒以及母親要照顧。”杜某在最后陳述中表示,希望能得到法院的從輕判決。(新華網浙江頻道來源:溫州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