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拿仲裁受理單于仲裁庭前
“如果是因為工作能力和態度有問題,辭退我接受,但如果因為這種原因,我覺得有些過分!”昨日下午,市民小陳(化名)向記者反映稱,自己在貴陽市一家體檢中心工作(慈銘健康體檢中心)了一周后被公司辭退,而理由竟然是“因為她愛穿男裝,形象與公司要求不符合!”
為此,小陳在3月7日向貴陽市云巖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就此事得到公平待遇,并賠償其損失。
當事人:
穿著不影響能力
小陳說,自己是去年4月份入職貴陽慈銘體檢中心的,作為健康銷售顧問被試用。入職時,并沒有對著裝和個人打扮進行要求,而在學歷等方面小陳都是符合要求的。
入職后,小陳被安排跟著一位前輩學習,但就在工作了7個工作日后,小陳被通知不用再來上班了。小陳向公司詢問原因,隨后得到的答復是她打扮男性化,不符合公司要求。
“他們說我是同性戀,有損公司形象!”小陳告訴記者,她今年28歲,從初中開始穿著打扮就偏向“男性化”,這些年也一直都是穿男裝。
小陳說,自己入職后表現很積極,希望能做好這份工作。被單位以這樣的理由辭退覺得很委屈,希望公司能給予尊重。同時她也工作了一周時間,即使被辭退,也應該得到相應酬勞。
公司:
職位對外形要求高
對于小陳的說法,昨日記者聯系到了其工作單位的人事部負責人金主任。對此金主任表示,因為入職時小陳是熟人介紹,所以在面試等環節上沒有過多要求。
后來,小陳擔任的職位是公司的健康顧問,主要是與其他單位、公司洽談合作,平時常常接觸的都是領導和老總級別的人物,因此公司對該崗位的外在形象要求比較高。“小陳在打扮上確實和我們的要求有出入”。金主任認為,男生和女生在打扮上應該要有明顯的區別,小陳過于男性化的打扮確實也是辭退她的原因之一,但主要還是她的形象氣質和單位要求不符。
此外,對于小陳工作期間的報酬,公司也愿意支付。只是因為老總出差,要等一段時間。
仲裁委:
這類案件沒遇到過
3月7日下午,小陳向貴陽市云巖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仲裁委員會確認慈銘健康體檢中心違法辭退,并返還拖欠工資,賠償因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像這樣的事情,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云巖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省內暫無這樣的案例,小陳已提交了相關的手續,稍后根據程序他們會進行立案。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小陳對于工資的訴求是合理的,他們也將對雙方情況進行進一步的了解。
律師:
需支付相應報酬
昨日針對該情況,記者向貴陽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劉東來律師進行了咨詢。
“如果在試用期,試用單位認為應聘者不適合該崗位,是可以勸退的,但還是需要支付在此期間的勞動報酬。”劉律師說,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試用期,如果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合同,但需要支付報酬。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小陳認為公司辭退理由存在歧視,也需要進行舉證,比如讓當時的同事作證等。
那么究竟女生穿著男裝能不能被辭退?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們就提出了《反就業歧視法》立法建議,順利進入人大立法討論程序中,今年正在進行的“兩會”也將進一步討論其立法的可行性?!斗淳蜆I歧視法》立法建議的專家建議稿中,包含了基于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的反歧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