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施為飛)昨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近日出臺的《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作解讀。
《意見》主體部分共為五方面32條,涉及到合理降低企業用工、物流成本;進一步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五個方面。
在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上,《意見》共涉及13項條款。清理和規范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等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十三五”期間省財政安排20億元,調動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的積極性;簡化認定流程,放寬認定條件,鼓勵和支持更多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國家部署,把“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展至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實現增值稅全面替代營業稅。
對于實體經濟企業來說,這是一攬子的稅費利好。據省財政廳綜合處副處長陳曦預計,今年全省將減免相關稅收340億元以上,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155億元、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稅收優惠15億元、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70億元、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優惠30億元、小微企業稅收優惠70億元。
在減低企業用工、物流成本上,《意見》規定今年至2018年再降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困難企業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提供有效繳費擔保后,經批準可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可達半年。同時落實援企穩崗等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少裁員不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