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負責人、110干警、120急救車立即到達現場,經醫生現場診斷和搶救,發現已無生命特征,屬當場死亡。期間,寧陽縣公安局民警及堽城鎮政府、寧陽縣教育局、校車法人單位寧陽縣交運集團等單位負責人立即到達現場進行處置。
2月23日上午7時許,泰安市寧陽縣堽城鎮中心小學四年級一班10歲學生陳某(寧陽縣堽城鎮平家莊村人),在去教室上課途中,被杜某某駕駛的校車在倒車過程中撞倒,發生輾軋。大眾網記者了解到,事故發生后,司機杜某某第一時間報警,同時,隨車陪乘人員徐某立即向學校負責人進行了匯報。
學校負責人、110干警、120急救車立即到達現場,經醫生現場診斷和搶救,發現已無生命特征,屬當場死亡。期間,寧陽縣公安局民警及堽城鎮政府、寧陽縣教育局、校車法人單位寧陽縣交運集團等單位負責人立即到達現場進行處置。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后,寧陽縣教育局、堽城鎮政府等單位立即成立聯合工作組,抽調專人積極配合民警開展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目前肇事司機杜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寧陽縣教育局作出決定,暫停堽城鎮中心小學校長職務,并立即在全縣中小學中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和安全專題教育活動。校車法人單位縣交運集團負責人承諾全力配合此事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