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1日新修訂的《廣告法》實施后,截至去年年底,溫州市已查處違法廣告案件240件,罰沒金額364.58萬元,同比分別增長了100%和174.51%。
會上,市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管處公布了2015年全年查處的12個典型違法廣告案件。其中,洞頭縣松珍健康信息咨詢服務部發布保健食品廣告違法案、浙江圣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網絡食品廣告案、平陽縣鰲江中學發布違法教育培訓電視廣告案以及溫州時代集團大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案等尤為引人注目。
在強化監測方面,2015年度全市共監測廣告310081條次,發布監測警示6期,制發廣告監測個案報告465份,涉嫌違法廣告總計4163條次,其中嚴重違法755條次。
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管處處長謝旭陽表示,新修訂的《廣告法》對商家發布廣告的內容、方式等作了諸多新的細化規定,商家在發布廣告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新法內容、掌握新法要領,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