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告訴長江日報記者,2月17日,他邀請6名客戶來到東湖邊一家名為“海光水榭”的飯店就餐。“第一次來這家飯店,環境不錯,就是菜價偏高。”李先生提供的點菜單顯示,他點的7道菜中,武昌魚98元,雞湯198元,小白菜、酸辣土豆絲、滑藕片等均為48元。
“對照菜單點完這些菜之后,我問服務員有沒有姜絲可樂,服務員說有,我就讓她上一壺。”李先生說,由于覺得姜絲可樂不可能多貴,當時并未詢問價格,服務員也未主動告知。沒多久,服務員端來一壺姜絲可樂。“裝在那種常見的不銹鋼水壺里,7個人,每個人喝2杯。”李先生說,姜絲可樂本身也沒有特別之處,“和家里自己做的差不多”。
然而,吃完飯,李先生去結賬,卻被姜絲可樂的價格嚇了一跳。李先生提供的酒水單上顯示,“可樂”價格為128元。李先生懷疑是價格寫錯了,反復向服務員確認,均被告知:“沒錯,就是128元。”
得知姜絲可樂的價格,幾名客戶也面面相覷,表示難以置信。李先生心想,畢竟是請客戶吃飯,為顧全面子,并未過多爭執便結了賬。
連日來,由于工作繁忙,李先生幾乎忘了這件事。昨日,看到網上關于哈爾濱“天價魚”的討論,李先生才將自己遭遇的“天價姜絲可樂”發至微博。
昨晚,長江日報記者就此致電上述飯店。接線人員稱,該店的姜絲可樂按扎出售,一扎容量約3升,售價已在菜單上標明。定價是否太貴?“128元,一直都是這個價。”接線人員說。
“沒注意菜單上有標價,如果當時看到標價這么貴,肯定不會買了。”李先生說,自己曬出這段遭遇,只是覺得成本10多元的一壺姜絲可樂,賣128元,“不太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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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消費時一定要注意價格標注。若價格有公開標注,商家有權對非政府指導定價的商品進行定價。若證實無公開標注,商家一壺姜絲可樂賣128元,則涉嫌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物價部門接舉報后將依法調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記者劉智宇張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