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前妻與他人通電話內容曖昧,33歲的谷某持剪刀將對方扎成重傷。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谷某有期徒刑5年并賠償前妻醫療費等7萬余元。
去年7月12日晚上11點,谷某在其前妻徐某位于通州區某村的院內,因聽到徐某與他人通話曖昧,遂持剪刀將她的頭、面、胸等部位扎傷,致徐某顱骨骨折等損傷。后徐某求饒并跑去后院姐姐家。案發后,谷某明知他人報警并在現場等候直至被抓獲。經鑒定,徐某身體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
徐某稱,事發當晚,她在家里打電話,聽到院子里有響動,后見谷某拿著一把剪刀進了屋。谷某說聽見她給別的男人打電話,就用剪刀扎她。徐某搶剪刀未果,跑到了姐姐家躲避。徐某的姐姐證實,徐某和谷某于2014年9月離婚,2015年5月谷某又搬回徐某家。但一個月后,兩人又發生糾紛,谷某又搬了出去。
谷某供述說,他和徐某離婚后還住在一起,案發前兩人鬧了別扭,他搬去了同事家。去年7月12日晚10點,他回到徐某家中。在正房門外,聽到徐某在屋里打電話,內容曖昧。生氣的谷某回到廂房,拿出一把剪子去找徐某,并用剪子往徐某臉上亂扎。因徐某用雙手抵擋,剪刀都扎在了她的頭部和頸部。后徐某反抗著從床上坐起來,谷某又扎在她的胸部和腹部。事后,谷某交代,聽到徐某說了軟話,他就跑到后院去,用剪刀朝自己的脖子扎了一下。
庭審中,徐某向谷某提出了8萬余元的索賠金,谷某表示認罪并愿意賠償合理損失。法院認為,谷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谷某明知他人報警在現場等候處理,如實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谷某有期徒刑5年并賠償徐某醫療費等共計7.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