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立醫院或不納入編制管理?這個說法源自2016年1月15日在京舉辦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動態及熱點問題高峰論壇”上相關部委官員的表態。
該人士表示,今年重點要研究編制創新改革,特別是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對相關改革的影響。
外界分析,之所以要研究編制創新改革,跟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相關。據記者了解,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塵埃落定,我國大部分城市的事業單位已開始繳納社保,但是卻留有一個“死角”未解決:這次養老保險改革并未統籌考慮編內、編外人員,解決編內、編外“同工不同酬”的遺留問題。
多年未解的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安置問題,成為事業單位接下來編制創新改革的起點。
編內編外不同命
在有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內部,有編制和沒編制的人員區別很大。
張紅(化名)在北京某大學的行政崗位工作了近10年,沒有事業編制的她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工作,她沒能參加此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我們學校的編外行政人員都沒能參加此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雖然同在一個辦公室,編內人員享受的漲工資和職業年金我都沾不著,我的養老保險也只是參照企業養老保險標準。”張紅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
對于事業單位來說,編制是崗位設置、核定收支和財政給予補助的依據。而事業單位可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種情況。其中,全額撥款、差額撥款是財政全部或者部分負擔“人頭費”。
編內人員工作的穩定性和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跟編外人員有著不小的差別。在事業單位存在“用工雙軌制”的情況下,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現象。
“編外員工干得再多、干得再好,通常和編制內員工沒法比。收入差距是一方面,還難以享受到編制內員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落戶口、評職稱等,得不到平等的機會。”張紅向記者表示,“在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工作,編內和編外卻享受不一樣的待遇,進不了編制內,就永遠是‘二等公民’。”
張紅所在的高校,教師崗位沒有編外人員,而行政崗位人員由編外和編內兩部分組成。“我們學校編外的行政人員有10多個,編內也有10多個,將近一半一半。”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編外人員多的單位有的占到一半,少的可能也有20%到30%左右。”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
高校、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北京首個吃螃蟹
相關部委官員日前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動態及熱點問題高峰論壇”上表示,今年將重點研究編制創新改革,特別是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對相關改革的影響。
對事業單位里的編外人員來說,這是一個好消息。
外界從這一表態中解讀出兩層意思:一是研究編制創新改革主要針對事業單位;二是高校、公立醫院今后或將不再納入編制管理。
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在編的31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中,大約有800萬是醫院工作人員,高校職員的占比也較大。如果針對高校與公立醫院的編制創新改革啟動,將涉及上千萬人的利益。
其實,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的說法并非第一次出現,而北京是第一個吃螃蟹者。2015年5月,北京市發布的《關于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中就明確提出,對現有高等學校、公立醫院等,逐步創造條件,保留其事業單位性質,探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對現有編內人員實行實名統計,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涉及與編制管理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相關部門要準確把握事業單位改革總體要求,依據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到底何為取消高校編制管理?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楊宏山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要區分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與事業單位自身的編制管理,“政府可以對事業單位取消編制管理,不再按照人頭編制進行財政撥款,但是事業單位內部仍然需要編制。高校本身的編制管理是不可能取消的,否則會亂套的。”在楊宏山看來,高校內部如果取消編制管理,對各學院、系沒有規??刂坪桶l展規劃,就失去了基本的管理規范。
我國政府目前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還是以編制作為基本的依據進行財政撥款。如果要進行編制改革,這個既定的規則將會被打破。
但是,編制創新改革究竟該怎么改?將以怎樣的模式取代現有的編制管理?對此,楊宏山表示,“目前來看,無論從政策層面,還是在實踐中,具體內容都很不清晰。”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高校針對編外人員普遍采取“備案制管理”,即如果一所高校有800個編內人員,500個編外人員,那就需要備案1300個職工崗位,并以此為基礎做財務預算。
“‘備案制’目前各個高校都在做,只要用人肯定需要備案,但這只是一個框架式的方案,更細節的內容仍然需要在改革的試點和探索中發展出一套新的管理規范。”楊宏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