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陜西農民教育現場會在乾縣薛錄鎮盤州村召開前夕,王德青承接了盤州村的村容村貌綠化工程。一個星期之后,工程完工,農民教育活動順利開展,而1.65萬元的工程款卻拖欠了近16年,如今,年過7旬的王德青只想要一個說法。
活干完后 時任領導干部調走
2000年7月,陜西農民教育現場會要在乾縣薛錄鎮盤州村召開,作為省市試點村,村容村貌是重點工作之一。為迎接會議召開,盤州村和王德青所在的綠化公司簽了合同,對村委會附近的空地進行栽樹種草綠化。
“當時縣委有工作組駐扎在村上,要求會前必須弄好,我們就加班加點干了一個星期,總算按期交工。”王德青說,“當時工程款核算為16500元,并且約定完工后付款,但沒想到這筆工程款一拖就是近16年。”
王德青當時和村委會簽訂的合同為手寫合同,寫在一張稿紙上,因時間太久,稿紙已經破損,但合同內容依然清晰可見,里面約定了工程款金額和付款時間,并且蓋有乾縣薛錄鎮盤州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從2000年7月到2004年,王德青拿著這紙合同,來回奔波在乾縣、薛錄鎮之間,想要討回這筆工程款,但一直沒有結果。為何沒有付款呢?王德青說:“農民教育會結束后,當時鎮上的領導就調走了,后面的領導不認了,這筆錢便一直拖著。”
“為要欠款,一輛摩托車跑廢了”
為證實這筆欠款存在,時任乾縣辦公室主任楊某、薛錄鎮鎮長黃某及盤州村村委會均為王德青手寫了一份證明,但這么多證明在手,依舊無濟于事。
盤州村村委會證明信上寫著:2000年6~7月,我村由縣委委托承辦陜西省農民教育示范村,當時為盡快整改村容村貌,由縣派工作隊負責牽頭綠化本村活動中心地段,工作隊領隊和鎮上主管領隊決定由鎮上出資綠化。在楊某和黃某的證明信里,均能證實該項支出由鎮政府支出。
“我為要這些錢,開始那4年在乾縣村鎮之間不知跑了多少個來回,一輛摩托車都跑廢了。”王德青說,“來回要賬花的錢,都比工程款多,我今年都70多了,公司都關了,主要是覺得這事氣不順。”
經華商報記者了解,寫證明信的黃某目前在乾縣某局擔任干部,楊某在外縣擔任干部。22日,乾縣薛錄鎮人大主席屈振華看了相關材料證明后表示,楊某和黃某以前的確是本縣干部,該事件時隔太久,領導都換了幾屆,他們會盡快將事情調查了解清楚,給當事人一個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