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就相關問題作出解釋稱,按照《意見》要求,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努力實現到2020年基本無拖欠的目標。
邱小平表示,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先簽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在工資發放上,邱小平介紹,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同時要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將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
“企業拖欠工資的違法成本過低,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用人單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邱小平表示,要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以及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邱小平介紹,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在中央層面建立由人社部、發改委等1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在地方層面,建立健全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