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大連學生家長和知情人爆料:大連中山區某寄宿制中學發生男教師長期猥褻全部男生,目前涉事老師已經在上周被警方帶走調查。
據爆料人稱,“大連某中學三年四班男班主任猥褻 全班男生三年,前幾天已被帶走調查,該男性班主任已結婚且育有一子女,其妻子也是瑞格中學某教師,學校因此事連期末家長會都取消了,昨天好像一年三班男班 主任也因為有女生舉報遭到猥褻被帶走了。”以上內容還有待大連警方的進一步核實。
1月17日,國搜法治頻道根據網絡反映情況從有關部門和知情人處了解到,此事在學校已經引起很大影響,根據學生家長的舉報,涉事的男教師已經被刑拘,至于具體情況還有待于進一步調查。而據多名學校家長反映,學校確實取消了期末非常關鍵的學校家長會。
截至18日9時,由于正值大連中小學放寒假,多次聯系涉事學校已經沒有取得回應。
2013年,江西省東鄉縣教師楊某數次將剛下晚自習在學校操場等同學的女生小娟(化名)強行帶往學校后門,抱在懷里對其進行摟抱親摸,后因被害人呼救、同校老師路過方才罷手。這名女生被老師猥褻一事在學校傳開后,因不堪被同學恥笑,在自己租住的地方用玻璃割腕自殺。
與已經有性知識啟蒙和反抗意識的中學生相比,對小學生猥褻犯罪更具有隱蔽性。在曝光的案件中,不少教師都是先后猥褻、奸污多名幼女,持續時間長達數年,僅因偶然原因,才被發現。
關于教師猥褻、性侵學生案例,媒體和學界有太多分析。多集中認為學校應該在性教育中起主導作用,而我國目前學校性教育嚴重滯后,校方對教師的管 理缺陷和一些教師的素質問題造成學生不斷遭受性侵害。即使事發,家長也會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私下了之”,學校出于維護校方聲譽的目的息事寧人。 這些不正當的處理都助長了一些教師一己私欲。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提出對 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依法從嚴懲治。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或者國家工作人員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的,更要依法從重從嚴懲處。
“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的主體身份自然包括教師職業。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周峰提到,“考慮到這些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本身就違背了應負的肩負職責,嚴重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倫理底線,同時這類犯罪相對比較隱蔽,持續時間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