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帖舉報廣西興安縣實驗小學原校長唐某某套用學校公用經費等問題。200多萬元學生伙食費如何變身福利費?學生食堂緣何成了學校“小菜園”?記者前往興安縣對此事進行了實地調查。
事發
校長被爆貪伙食費
1月4日,桂林人論壇上出現一條題為“廣西桂林市興安縣實驗小學全體教師舉報原校長唐某某套用公用經費,至今逍遙法外”的網帖,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了解到,興安縣實驗小學是一所非寄宿制學校,共有19個班級,1492名學生,55名教師。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學校開辦了食堂,為學生提供早餐和午餐。
興安縣紀委辦案人員介紹,在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4個學期中,興安縣實驗小學原校長唐某某、分管食堂的副校長馬某某、食堂財務張某某根據就餐學生數商定采購量,要求食堂每天只采購約35公斤豬肉和約150公斤蔬菜,從而產生巨額利潤,伙食實際支出僅占所收取伙食費的26.17%。
調查
真假賬本套取利潤
興安縣紀委調查發現,該小學通過虛增成本開支、虛造賬目的方式套取學生伙食費,用于發放福利。學校食堂存在真假兩本賬簿,食堂財務每天會編制實際支出的真賬和加大開支的假賬,將利潤套取到私人銀行賬戶上。為了掩人耳目,每學期造冊發錢后,學校都會將真賬及花名冊燒毀。
桂林市紀委2015年12月29日的通報稱,興安縣實驗小學4個學期食堂總收入508.70萬元,其中學生伙食費收入500.83萬元,其他收入7.87萬元,共套取學生伙食費288.58萬元,其中以各種理由發放福利248.45萬元。
興安縣紀委辦案人員告訴記者,2015年4月和8月,興安縣紀委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先后對興安縣實驗小學原校長唐某某、副校長馬某某違紀問題立案調查。9月9日,興安縣紀委將二人違紀問題線索移交司法機關。目前,興安縣教育局已免去二人職務并調離興安縣實驗小學,當地司法機關正在對二人涉嫌違法的事實進行審查。
反思
管理混亂被鉆漏洞
事發后,興安縣教育局對全縣中小學食堂的財務管理、收入支出和物資采購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核查,發現了學校食堂管理存在的十大問題,例如學校食堂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而是納入學校大賬核算;學校食堂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或不執行,甚至嚴重缺失;實物采購程序不規范;票據管理不規范,存在大量“白條”報賬現象等等。
興安縣紀委辦案人員指出,該案暴露出學生食堂管理上的混亂,各中小學食堂管理五花八門,沒有解決好老師額外勞動付出、學生用餐、午托管理等費用之間的關系。同時,學校內部缺乏一套公開透明的監督制約機制,學校副職和教師職工對校長的監督停留在“有制度,無落實”的表面上,對“一把手”的權力失去了有效監督,以致學生食堂淪為了學校的“小菜園”。
相關部門干部和專家建議,應該建立健全學生食堂運行和監管機制,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內部和外部監管,同時合理解決教師在學生食堂管理上勞動付出回報的問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學校應該設立食堂監督委員會,把學生和家長納入到監督體系中,食堂收支賬目應該定期向學生和家長公布。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定期對學生食堂賬目進行核查。據新華社
數貓膩兒
食堂總收入508.70萬元
學生伙食費收入500.83萬元
學生伙食費被套取288.58萬元
用于發放教師福利248.45萬元
伙食實際支出僅占所收取伙食費的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