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再次明確,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需要注意的是,禁止設立前置條件并不意味著社會撫養費的取消。
超生仍要繳交社會撫養費
衛計委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日前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以后,社會撫養費作為政策外生育的一項限制措施仍需繼續堅持。對于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前,即今年1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決定;尚未處理或處理還不到位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辦法,依法妥善處理。
戶口登記不與社會撫養費掛鉤,事后怎樣追繳?南都記者關注到,廣東已有此方面操作經驗。去年9月中山市22人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被法院強制執行。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三條、《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當事人一次繳納社會撫養費確實有實際困難的,可以按規定向征收決定單位提出分期繳納申請,分期繳納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中國約1300萬人沒有戶口
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中國約有1300萬人沒有戶口。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萬海遠去年初撰文指出,如今已過去幾年,如果再加上被漏統計的人群,黑戶的總量可能要遠超這一規模。他曾對分布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的1928個有效黑戶個體進行調研,發現近四成個體因無法繳納計劃生育罰款成為黑戶。
據了解,早在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出臺有關政策文件,明確禁止將政策外生育與落戶掛鉤。國家衛計委成立后,也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將計劃生育與落戶、入學、低保等捆綁。但在各地實踐中,仍存在大量不繳納罰款就無法為嬰兒落戶的情況,社會撫養費成為超生嬰兒進行戶口登記的前置條件。去年5月更是有媒體曝出,江西省修水縣人口計生委為征收社會撫養費,向縣公安局支付費用,讓公安部門拒絕給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超生嬰兒上戶口。
按原因劃分8類無戶口人員
去年以來,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深入了解各類無戶口人員基本情況,排查出8個方面的主要原因,即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我國公民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非婚生育,以及其他原因。據此,《意見》分門別類,就8類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分別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
以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為例,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對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意見》明確,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后,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相關負責人指出,《意見》規定的“其他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措施,是一條兜底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