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78歲的尤大爺五年前經歷喪子之痛,兒子突發疾病,離開的非常突然,雖然留下一筆存款,但是老人不知道密碼取不出來。其實這個問題就是,取走逝者留下的財產,都有哪些程序。記者決定幫老人去辦理所有的手續。
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記者了解到,想要取出去世兒子的遺產,尤大爺首先需要去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處受理后,申請人尤大爺需要提供以下四種材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兒子的死亡證明,村委和鎮政府蓋章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兒子的婚育證明。所有證明開全之后,再回到公證處進行審核,最后,公證處才能出具公證書,去銀行取錢。
第二天,記者駕車來到泰安東平老湖鎮大王峪村。因為身份證、戶口本,還有兒子的死亡證明都有,而且情況屬實,大王峪村村支書很快給尤大爺開具了關于尤大爺和兒子的親屬關系證明。當天下午,我們趕到了泰安東平老湖鎮政府,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后也很快給加蓋了公章。然而在辦理第四張證明,也就是尤大爺已逝兒子的婚育情況證明時,記者和尤大爺卻遇到了麻煩。
“我們不會開證明了。”按照縣民政局工作人員的說法,根據規定,2004年以后,山東省所有民政部門不再開具已婚或者未婚證明,也就是說尤大爺兒子的婚育證明根本就開不出來。既然民政局沒法開出證明,那當地派出所能不能開具老人兒子的婚姻登記情況證明呢?隨后記者陪老人又來到了東平縣老湖鎮派出所。“登記是已婚。因為當時人來的時候說什么我們就給他寫什么,但是這個不準確。”一天下來,記者只陪尤大爺辦完了三個證明,最重要的兒子婚育證明,相關部門卻都無法出具。那銀行卡里的這筆錢到底能不能取出來呢?
隨后,記者陪老人再次來到了濟南泉城公證處。考慮到尤大爺的情況,泉城公證處對尤大爺開啟了小額繼承公證手續。雖然沒有相關部門開具婚姻登記情況證明,但這公證書還是開出來了。“盡妥善保管義務并與其它繼承人進行協商。如有爭議處理不好,我們肯定按照公證處要求,拿回來,按照法定繼承走。”公證處工作人員介紹說,雖然只有村委和鎮政府的證明材料,沒有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但這也符合開具公證書的條件,但是,這份公證書只能證明尤大爺有權繼承兒子的存款,并有保管義務,如果其他繼承人有異議,仍然有權利來申請再次公證。眼下最重要的是先讓老人取出錢,隨后記者和尤大爺一起來到了農業銀行,成功取出了五年都沒能取出的存款28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