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朋友李通(化名)因做生意向自己借款1700余萬后猝死,高進(化名)拿著有法律效力的還錢調解書,卻3年來都沒有拿到錢。
此外,遭遇3年執行白條的高進還發現,李通生前還有20多名債主,目前都是要債無門,而李通生前的房產,也因為產權不明確,而陷入無法抵債的僵局。
債主:拿到償還調解書卻拿不到錢
2010年3月起,在順義區經商的李通因生意上周轉困難,陸續向朋友高進借款1700余萬元。按兩人約定的利息,李通總共要還款約2000萬元。
不料,2012年1月,李通突發心臟病死亡。高進于是將李通名下的北京新粵順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公司代為償還相應債款。當年11月,在法院調解下,高進與該公司達成調解協議,由公司償還本息共計2100萬元,并于當年11月30日前還清。
拿著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執行的高進意外發現,還有30多名李通的債主,一樣通過打官司在向李通的公司索要借款。其中,有20多名債務人同樣遭遇拿到生效的調解書,卻要不到錢的情況。據債務人介紹說,他們曾經一起催促執行進度,但至今沒有任何進展。
根據記者從順義法院搜集的這宗集體訴訟案件的判決和相關材料計算,李通的外債共計1億元,均是在2010年到2011年時借的。
法院:名下房產未過戶無法拍賣
執行法官當時對債務人表示,李通從事裝飾工程,名下目前有多宗房產,但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到這些房產均沒有過戶,產權還在其他單位的名下。在有購房協議卻沒有產權證的情況下,無法對這些房產啟動拍賣程序。
記者隨即聯系了順義法院執行局,得到的答復是,還在積極協調處理這宗集體訴訟案件的執行,但具體信息尚不方便透露。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執行過程中,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法院需要裁定中止執行。在案件執行中,李通的妻子一直沒有露面,記者撥打其電話也一直無人接聽。
“再拖下去,利息都是筆不小的數目了,我也等錢給員工發工資過年啊。”高進表示,雖然他知道法院執行是按規矩進行,但這件事拖了一年又一年,他盼著春節能有進展。
法院執行
“切斷”被執行人的所有去路
記者從本市法院了解到,解決執行問題是本市法院近年工作的重點。以一中院為例,2014年以來,該院對涉及10起案件的11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實際執結案6件,執行到位款項600多萬元。
近幾年法院在執行時,通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信息及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比如前不久朝陽法院通過限乘高鐵,使得歌手張行現身還錢。
目前,法院除了通過全國法院執行信息平臺,還利用電視臺、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擴大該項措施的影響力。
“這一年來,一中院公布失信被執行人220人,截至2015年11月,執行收案量同比上升19.7%,實際執結率86.8%。”一中院執行一庭庭長佟海東介紹。
新京報記者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