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之前,資陽城區一公交站臺,肖女士和女兒小周將80歲的老母親送上15路公交車后,剛剛下車準備離開,卻聽見公交司機喊老太太下車,理由是無人陪同老人乘車。無奈,肖女士只得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母親扶下公交車。
遇到這樣的尷尬事,小周覺得十分委屈,隨后在當地論壇發帖表達不滿,引發網友圍觀。
1月6日,資陽市公交運輸總公司回應稱,當班司機確實存在態度生硬的問題,已對其進行相應處罰;但老太太無親人陪同,公交司機拒絕搭載,公司對此表示理解。
一方面處罰司機,另一方面又理解其對老人的“拒載”,公交公司何以徘徊在兩難之間?
事發經過
八旬老太被公交拒載 上車之后又被司機喊下車
2015年12月31日早上8時許,肖女士和女兒小周送母親在資陽市建設南路二段搭乘15路公交車,前往沱三橋北。兩人把老人送上車,小周投幣后剛下車,兩人就聽到司機大喊:“個人(注:方言,自己的意思)下去!”同時,有乘客大聲說:“老年人,喊你下車!”
肖女士趕緊折回,發現公交司機是讓她母親下車,于是上車將母親扶下車,司機退還了2元車票錢。“當時覺得很尷尬,媽媽氣得眼睛都紅了。”肖女士說。
當天上午9時30分,小周在當地論壇發帖,稱15路公交車司機“驅趕一位老人下車”,而且老人完全有自理能力,公交車司機沒有尊老愛幼。
1月6日,資陽市公交運輸總公司公布的涉事公交監控視頻顯示,當日上午8時16分,老太太由一名中年女子攙扶著,離公交站臺尚有10多米距離,另一名年輕女子跑上來,從前門投幣后下車。老太太隨后趕到前門,兩名女子將其扶上車,老人走到公交車后門座位坐下。
隨后,兩名女子下車準備離開,公交司機問道:“你們不陪她?”一名女子回答說:“到站后有人接。”兩名女子繼續往車尾走,駕駛員大喊要求老人下車,并從衣服口袋里掏出兩元錢,放到駕駛室平臺上。
此時,兩名女子走上公交車,拿走駕駛室平臺上的2元錢,然后扶著老人從后門下車,雙方未發生爭吵,整個過程歷時1分多鐘。
親人憤怒
感覺當眾受到了歧視 沒規定老人坐公交要人陪
事發當天,小周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外婆今年80歲,當天準備去她們在沱三橋北的店鋪。“10多分鐘就到了,路程并不算遠。”小周說,當時她要上班,而母親要給店里買菜,所以無法陪同外婆乘坐公交車。
“我外婆沒什么病痛,健健康康的,沒有老到走路都要人攙扶的地步,當時都是跑著上的公交車。”小周說,當時她已電話通知店里的姐姐,讓她到公交站等著接外婆。
肖女士說,15路公交車司機的行為讓她感到憤怒,“我們坐車給了錢,也沒有任何規定說80歲的老人非要人陪著才能坐公交。”肖女士說,當時她在公交車門口和司機解釋了一通,可司機仍不肯搭載,母親被扶下車后眼睛紅了,“這樣老人怎么受得了?感覺當眾受到了歧視。”
肖女士說,母親此前也曾獨自坐過2-3次15路公交車,并未出現過問題,“公交車本來就是為市民服務的,為什么就不能給老年人便利?”
司機回應
擔心老太走丟而拒載 就算罰款下次還會這樣做
6日中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系上正在午休的當事公交司機許培升,他覺得自己當時的處理并無不當,“就算公司罰我款,我下次還是會這樣做。”
許培升說,當時他看老太太年齡比較大,而且是兩個人送到車站的,“從常識上判斷,這個老太太可能不認識路。接的人要是錯過了,老人下錯站走丟了怎么辦?”
因擔心老太太走丟而拒載,對許培升而言已不是頭一次,“她都是第三例了。”許培升說,2014年7月,他還在開農村客運公交時,同事開 一輛資陽至成都金堂的農村客運班車,一名78歲的老人因不認識路,坐過站后被售票員趕下車。兩天后,老人在野外被家人找到時已死亡,家人向運輸公司索賠,當事司機和售票員均承擔了責任。
“乘客上了公交車,司機要對他們的安全負責,這無可厚非,但是下車了還要司機擔責,我寧可不冒這樣的險。”許培升說,就算有監護人讓他到站后提醒老人下車,他也會拒絕,“一車幾十個人,開了幾個小時的車,我怕記不住。而且就在城區內,自己的家人自己都不愿送,讓公交司機幫忙‘盡孝’,太可笑了。”
公司無奈
去年多位老人下車走失 每年數十例家屬索賠案例
6日上午,資陽市公交運輸總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調取涉事公交車監控視頻,公司初步認定涉事司機態度比較生硬,并對其進行了相應扣分,“這要在工資里面體現,我們也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
如何看待公交司機拒載老人的行為?該負責人說,他們對司機的做法比較理解,因為有太多的前車之鑒,讓公交公司感到很無奈。
“近幾年來,每年都會有數十例家屬索賠的案例發生。家屬突然找到公司,說老人坐了我們的公交車,腿骨折了,或者肩胛骨骨折了。”該負責人說,公交公司調取視頻,發現老人確實坐了公交車,“至于損傷究竟是不是在公交車上發生的,我們不得而知,但為了息事寧人,只能作出賠償。”
2015年,公交公司接到多起老人下車后走失的報告,派出大量人員幫忙尋找。“一位走丟的老大爺,兒子就是我們公司的員工,走丟了也說是公交司機的責任。”上述負責人說,報警后,公司派出大量員工尋找幾個小時,最終才將老人尋回,“乘客下車后出事本不是我們的責任,可公司還要耗費大量人力和財力來處理這些事。”
解決之道
申請政府財政支持 公交上配乘務員或安全員
老人因乘坐公交車引發事端年年發生,資陽公交運輸總公司也在尋求解決之道,不過目前仍無定論。
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資陽的公交車均由公司獨資運營,他們曾申請政府財政補貼,但未獲通過。2009年,公交公司向政府部門申請,撥款聘請公交車安全員,“算下來要幾千萬元,最終沒有實現。”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乘客逐年增多,許多高齡老人單獨出行,確實容易引發事故。要照顧好老年乘客,車上必須配備專職的乘務員或安全員,“司機要專心開車,不能分心照顧每一個乘客。”
“除了每輛車配備乘務員或安全員,目前確實沒有更好的辦法。”該負責人表示,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僅憑公交車票收入難以維持,最終還得回到政府財政支持上來,“畢竟公交車也屬于政府公益事業之一。”
觀點交鋒
老人家屬
我們坐車給了錢,也沒有任何規定說80歲的老人非要人陪著才能坐公交。這樣老人怎么受得了?感覺當眾受到了歧視。公交車本來就是為市民服務的,為什么就不能給老年人便利?
公交司機
當時看老太太年齡較大,由兩個人送到車站,從常識上判斷,老太太可能不認識路。接的人要是錯過了,老人下錯站走丟了怎么辦?乘客上了公交車,司機要對他們的安全負責,這無可厚非,但是下車了還要司機擔責,我寧可不冒這樣的險。
公交公司
司機態度比較生硬,已對其進行了相應扣分和批評教育。對司機“拒載老人”的做法比較理解,因為有太多的前車之鑒,讓公司很無奈。近幾年來,每年都有數十例家屬索賠的案例發生。至于損傷究竟是不是在公交車上發生的,我們不得而知,但為了息事寧人,只能作出賠償。乘客下車后出事本不是我們的責任,可公司還要耗費大量人力和財力來處理這些事。
律師說法
公交不得拒載 下車出事乘客擔責
針對八旬老太被拒載一事,四川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先慶說,《合同法》第289條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由此可見,公交司機的拒載行為,已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強制締約義務。而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第35條第六款也規定,客運車輛無正當理由拒載乘客、中途逐客、滯站攬客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運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而對于乘客下車后走失的情形,劉先慶認為,公交公司和司機不應承擔責任,根據民法相關規定,公交車的責任和義務是安全將乘客送到目的地,乘客下車后的行為已與公交車無關,“如果在車上發現乘客精神異常,或者身體出現不適,公交司機應該及時處置,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者建議
老齡化社會 應考慮設置特殊保險
四川大學新聞傳播學教授張小元說,之前也曾發生過70歲以上老人單獨出游遭旅行社拒絕的事。隨著老齡化社會來臨,類似事件可能會逐漸增多。為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政府已出臺相關保障體系,但政府或相關組織還應在老人特殊保險上采取相應措施。
張小元說,高齡老人自理能力較弱,單獨出行或出游,無疑增加了運營主體的風險,運營主體會設法化解風險,如旅游出游多交“附加費”,購買特殊保險等,但不能普及到老年人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具有不持續性,只有特殊保險能夠化解風險,“比如規定多少歲以上的老人必須購買什么保險,才能單獨出行或出游等。”
此外,張小元認為,資陽公交公司多次被乘客家屬找上門,反映出公民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日常生活中,矛盾雙方應以法律為準繩,養成用法律劃分責任的意識,尋求第三方司法仲裁,“乘客應該依法維權,公司也應該用法律保護自己。”
個體不可拒載 公共養老更不容卸責
一起小小的公交拒載事件,內里其實包裹著豐富的輿論質地。首先,這是一個人人喊冤、雙方均感到莫名委屈的雙輸結局。
從法律層面看,乘車者買票上車,即已達成一種商業契約關系。至少是一種日常生活中無需特地言明、約定俗成的合同雇傭關系。只要乘車者無特殊違法違規或異常不合情理之處,承運者就有義務履職,完成平安送達的使命。
老太被拒載,至少在法理和道義上,司機不占理。老太家人感到受辱,覺得受到歧視憤而發帖喊冤,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可換到司機角度,他其實也有很多苦衷,就像他所說,“在車上,司機對乘客安全負責無可厚非,但如果下車了還要司機擔責,我寧可不冒這樣的險。就算罰款,下次遇到還會如此。”
具體到這家公交公司,此前老人獨行走失或意外后的追償追責,勞師動眾,耗資甚巨。結果就有了這種帶著“有病推定”的拒載,哪怕明知有錯,還拒得理直氣壯。
某個老人被拒,或是運氣問題。而整個老齡群體,包括出行在內的日常生活和養老尊嚴,如得不到一個系統性制度性保障,那“被拒”的悲劇就還會上演——哪怕明知是錯的。這就是基本商業邏輯,而養老顯然是個公共問題,需制度層面的公共責任兜底。
出行出游只是生活細枝末節,為每一具體而微問題設計一套繁復政策預案,成本會很高。但在老齡化背景下,至少在公共醫保、養老等社會保險領域,將高齡老人醫保等相關保險單獨分列出來,而非和其他青壯年保險毫無區分,做針對性加強,使之更有效,保障效果會更好。
若有更靈活制度設計,有政府和具較強意愿的參保人資金保障后,在醫療、護理等需求得到有效滿足,老人整體晚年生活狀況當大為改善。就如在出行出游方面,即便家人偶爾無暇,也會有更為多元人性化、更妥帖的選擇。